[摘 要]火不思是蒙古族的传统民族乐器,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蒙古族人民的生产生活、民族性格和审美情趣,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独特的审美意蕴。本文对火不思的传承与发展试做分析。
[关键词]火不思 历史起源与传承 艺术审美 蒙古族文化 发展前景
一、火不思的起源及其历史渊源
“我国少数民族艺术有着悠久的历史”, 作为蒙古族传统音乐文化遗产,火不思以其浓郁的音色和丰富的音乐表现力流传至今,并历经改良成为最有代表性的蒙古族弹拨乐器是我国古代北方游牧民族共同创制的一种弹弦乐器。火不思主要流传于我国内蒙古、新疆及甘肃北部、云南省丽江纳西族自治县等地。火不思一词为土耳其共和国语qobuz的音译,大约于唐代从中亚传入中国,又名“浑不似”,“和必斯”、“虎拨思”、“琥珀词”、“胡不思”和“胡拨四”等(均为蒙语音译,即琴的意思)。四弦、长柄、无品(如今改良成有品有音位)。
关于火不思的起源,民间流传着这样一个美丽的传说:西汉元帝时(前49—前33),南郡秭归女子王昭君被选入宫廷,汉元帝竟宁元年(前33),匈奴王呼韩邪单于来到长安朝见汉帝,汉元帝以礼相待,呼韩邪单于表示“愿婿汉室以自亲”,永结盟亲。王昭君自愿嫁到匈奴,汉元帝遂以昭君相许,呼韩邪单于册封昭君为“宁胡阎氏”。王昭君在嫁往匈奴的路上,曾在马背上弹奏琵琶,她的故事成为后世民间诗词,戏曲,说唱和小说等的流行题材,绘画中也有昭君的马上抚琴图。在匈奴期间,王昭君的琵琶深为胡人所珍视,并模仿它制作出新的乐器,与琵琶的外形和音色等相差甚远,从此便有了“浑不似”之名。宋代古书上曾记载:“王昭君琵琶坏肆,胡人重造,而其形小,昭君笑曰‘浑不似,今讹为‘和必斯”。火不思的图像最早见于唐代古画中,后来在20世纪初在新疆吐鲁番以西挖掘出九世纪初的唐代高昌古画,画中“一儿童抱弹长颈,勺形,四弦轴并列一侧的弹拨乐器。可见,早在唐宋时期,火不思已广泛流传于我国西北广大地区。在蒙古族建都北京的元代,火不思已经被列为国乐,是经常在宫廷盛大宴会或室内国宴上演奏的乐器之一。后来在民间广为流传,盛行于中原尤其是山西,陕西及河南一带,在汉族人民的生活中也喜闻乐见。
流传至清代,蒙古族的风尚再度盛行,这是由于后金时期满族的文化受蒙古族文化影响较大,入关后清朝除继承以汉族为主的中原文化外,又有意识地提倡蒙满文化,因此许多元朝习俗又再度兴盛起来。清朝将蒙古族音乐列为国乐之一,除了在欢宴蒙古族王公贵族的时候演奏外,每逢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大朝会等重要节日都会演奏。清朝文献记载:“火不思,四弦,似琵琶而瘦,桐柄梨槽,半冒蟒皮,柄下腹上有棱,如芦节,通长二尺七寸三分一厘一毫”;“火不思制如琵琶,直颈无品,以皮为面。”此时的火不思,是蒙古族乐番部合奏乐器之一。而此时火不思的发展,恰恰说明了“艺术能启迪智慧,拓宽思维,增长才干。” 充分地反映出先哲们对于美的深刻认识,以及智慧的体现。
我国的民族民间音乐既有悠久的历史,又有无限的生命力。火不思作为蒙古族民间乐器,也同我国其他民间器乐一样,自始至终与民间声乐艺术紧紧联系在一起。特别是在宋代以后及明,清时期,民间器乐的形成,风格以及特定无不受到说唱音乐,戏曲音乐的极大影响。大量器乐曲牌来自蒙古族民歌或说唱音乐的结构,而其演奏手法和器乐语汇也与蒙古族民歌的音乐表现息息相关。此外,蒙古族歌舞音乐,说唱音乐中所使用的前奏,大小过门和独立的器乐段落,也为火不思器乐的进一步独立发展创造了条件。
二、蒙古族音乐与民族音乐文化的特征比较
尽管我国的民间器乐曲与民间声乐艺术有着密切的联系,但其独立发展,使它具有了蒙古族歌曲无所不及的纯器乐的独立技巧和手段,例如巧妙利用火不思的演奏指法或按弦的特点进行调的转换,以独特而丰富的演奏技巧作为乐曲变奏,展开的手法,自如的运用多种节奏型构成乐曲的层次段落,等等,而这些正是受到人声限制并负载着唱词的声乐艺术比较难做到的方面,也是纯器乐作品在音乐的领域有更为广阔的驰骋空间的体现。
另外,由于器乐曲没有唱词,情节以及曲种,剧种的局限,加上蒙古族民间人民超凡的音乐吸纳和消化能力,他们在蒙古族民间器乐曲的传承中不断地进行创新,或广泛采集,或融会贯通,或激发创造,或蕴蓄积淀,不仅妙笔生花的引申,展衍出许许多多优秀的蒙古族作品,也为我们留下了非常宝贵的不同历史阶段的音乐文化财富。
我国的民间音乐包括民间歌曲,民间舞蹈音乐,说唱音乐,戏曲音乐和民间器乐,它们彼此联系共同发展,铸造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历时性的时代标志是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所显示出来的一个重要特征。由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产生,发展及改良是在某一特定的历史过程中逐步构成的,而在这个历史过程中其改良,更新往往表现为局部的,量变的。“从工艺品的审美历程来看,凡是产生年代久远的物品往往带有某种实用性。” 因此对于历史悠久的蒙古族传统音乐文化而言,火不思可以说是不同程度地存留有不同历史时期的蒙古族历史文化背景的沉积,以及后来历经历史发展不断演变的蒙古族文化的代表。聆听它浑厚的音乐,既是历史的缩影,也是当代蒙古族文化欣欣向荣的写照;在它今日的风貌中,追溯着过去时代的文化光彩。
作为一个民族的文化创造,总是连贯古今的,人类文化及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民族文化形成的历史长河中,都伴随着音乐文化的产生,发展,演变的过程。传承性的运动规律是蒙古族音乐文化延续,生存的根本条件与特征。音乐文化是世代相传的一种文化现象,因此在传承过程中某些构成部分的遗传基因在一定历史时期内的相对稳定性,某些内核的不变易性,构成了各音乐文化品种在延续,生存中的基本运动规律特征,即它的主要内容和形式往往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内均可代代沿袭,传承至今。这种传承中相对稳定的遗传基因,一脉相承,正是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文化在历史演变中的一个重要特征。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文化在历史长河中是流动着的。中断这个流动,中断传承,音乐文化现象就会自行消失,这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也就是说,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在历史传承中,稳定性是相对的,变异性是绝对的。
变异性是中国传统文化在历史传承中所显示出来的一个重要特征,而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变异性,更突出地表现在兼容并包,兼收并蓄。在蒙古族漫长的音乐文化发展历程中,正是由于其文化特质方面的兼容性特点,从而使蒙古族传统音乐文化经久不衰,在不断地吸收外来音乐文化中,消化容纳,优胜劣汰,在历史发展中不断获得文化的发展,改良与更新。
从总体上来讲,中华少数民族音乐传统音乐文化所呈现的特征既是多元化的,又是一体的。它是在世界音乐文化,我国各姊妹民族音乐文化的交流中不断更新自己,发展自己的结果。世界音乐文化的交流无疑是推动人类社会文明前进的重要动力之一。人类是相互依存的,各国音乐文化既是相对独立的,又是彼此共生的。而蒙古族族传统音乐文化也正是在这个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潮流中,在正确评估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历史发展的基础上,更新民族思维方式,价值体系和流传下来的历史积淀,以建设具有现代意识的新的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文化体系,并使之具有独树一帜的蒙古族文化特色,自立于世界音乐文化之林。
三、蒙古族先民的音乐生活与当今流传的经典作品
蒙古族先民居住在今额尔古纳河流域,主要以游猎为生产生活方式。公元840年后,大部分蒙古族先民向西迁徙,从游猎的生产方式逐渐过渡到以游牧为主。公元1206年,蒙古族的首领铁木真统一蒙古各部,号成吉思汗,建立蒙古国,并展开大规模的军事活动。经过多年的东征西战,至13世纪中期,形成了横跨亚欧两洲的大汗国。1279年,蒙古族统一了全中国,结束了唐末,五代以来辽,宋,夏,金,吐蕃,大理等国长期并立,相互争夺的混乱局面。
在元朝大一统的局面下,蒙古族的游牧经济和全国的农业,手工业经济之间逐渐加强交流;至清代,汉族农民不断向蒙古族地区移动,蒙古族先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也由游牧向半农半牧的形式过渡,出现较为丰富的经营生产模式。
有了扎实的经济基础,蒙古国的上层建筑也开始大力发展,以艺术形式为例,出现了长调,短调,呼麦等多种蒙古族歌曲艺术。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火不思也有了更加丰富多样的演奏手法,以蒙古族题材为背景,大大增强了火不思的音乐表现力。以蒙古英雄史诗为例,有《诺恩吉亚》、《阿斯尔》、《森吉德玛》、《金珠尔》等;以歌颂草原或怀念家乡为例,有《敖包上的云朵》、《美丽富饶的乌珠穆沁》、《敖包上的云朵》、《乌珠穆情》、《察哈尔八旗》、《鄂尔多斯民歌》、《奈嘎丽河》、《色楞格河》、《锡林郭勒八音》等;还有大量表达对马的喜爱之情的作品,如《黄骠马》、《小黄马》、《花马》等。
四、火不思文化的发展前景
随着祖国的发展,各族人民的生活逐渐改善,各民族文化也越来越呈现欣欣向荣、百花齐放的景象。蒙古族音乐文化也与时代一同进步,出现很多以歌颂新生活为主题的火不思音乐作品,如《牧民心向天安门》 ,《欢宴之乐》等。如今火不思音乐的题材越来越丰富,音乐家通过火不思独特而浑厚的音色展现出美妙的与众不同的音乐,出现很多改编自国外流传下来的经典作品,如《达姆·达姆》、《土耳其进行曲》、《匈牙利舞曲》 ,《加沃特舞曲》、《小步舞曲》、《春天》等。
向往自由,追求更广阔的精神世界,是人类的天性,也是人类社会共同追求的目标之一。一定程度上的自由是游牧民族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一个显著特征,逐水草而居的生活方式,为蒙古族提供了相对开阔的生活环境和自由开放的生活习性,这种人们在空间上的自由行动为其内在自由精神的形成奠定了物质基础,因而在民族性格和文化形成过程中自由开放的因子已然成为蒙古族先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深深熔铸于其民族性格之中,无时无刻在蒙古族音乐中渗透出来。
自由广阔的蒙古族长调在火不思身上同样体现出悠长的气息,耐人寻味。“艺术贵在创造性,这种创造更多地指以有形的物化形态揭示更丰富的精神内涵”。同样的散拍,同样的颤音,火不思以其浑厚的音色阐述了茫茫草原的浑厚,与长调的高亢激昂形成鲜明对比,由此可见蒙古族文化在不同艺术载体上所体现的特点。
音乐本身是互通的,“只有体现了人类进步的理想和愿望、符合历史发展趋势、显示客观规律和必然性的社会生活才是美的”。对于器乐本身而言,器乐是借助乐器的性能特征,结合演奏技巧的运用所展现出来的一定意境的音乐作品。民族器乐是伴随着民族乐器的出现而产生的,因而火不思音乐的产生可以说是伴随着游牧民族的乐器而产生的,根源于游牧民族的自由性和精神的开放性。
随着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在世界文化的舞台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有越来越多的学者从蒙古族悠扬的音乐中去追寻这个马背上的民族的渊源。不可否认的是,火不思作为这个少数民族最具代表性的弹拨器乐,其文化性与艺术性并存的显著特征将会在以后更加深入的探究中被更深层地挖掘,从而成为与马头琴并驾齐驱的蒙古族器乐之代表活跃在世界文化的舞台上,成为代表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颗璀璨明星。它将使更多研究世界民族艺术文化的学者为之惊叹,去感慨这个古老渊源的民族所具有的艺术与智慧。而在这个全世界各民族文化百花齐放的时代,火不思文化的传承无疑面临着更多的机遇和挑战,因此在尽量保留原生态的基础上将其传承与发展,是每一个炎黄子孙的责任,以为后世蒙古族文化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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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马慧,女,(1991—),女,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学科教学(音乐)2014级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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