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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抽象法视角下“公共利益”概念争论探析

...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毕业典礼的演讲[摘要]对于究竟什么是公共利益,至今在学术界仍没有一个明确的、权威的、被人们广泛接受的解释。尽管从具体上升到抽象,从特殊到一般,界定清楚公共利益这个概念比较困难,但如果“公共利益”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不能明确,则它很容易成为人们滥用权力限制个人利益的借口,因此明

...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毕业典礼的演讲

[摘要]对于究竟什么是公共利益,至今在学术界仍没有一个明确的、权威的、被人们广泛接受的解释。尽管从具体上升到抽象,从特殊到一般,界定清楚公共利益这个概念比较困难,但如果“公共利益”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不能明确,则它很容易成为人们滥用权力限制个人利益的借口,因此明确“公共利益”概念十分重要。文章从“公共利益”概念的发展历史角度出发,探求了“公共利益”概念的发展过程和不同的表现形式,分析了现阶段关于“公共利益”这个概念内容不确定,人们无法对其形成统一性认识的原因,并否定了“公共利益”不应存在之说,论证了目前对“公共利益”模糊的定义正是概念的一个发展阶段。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生产力的提高,“公共利益”的概念将会进一步明确,一部分人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滥用权力从而限制个人利益的时代终将结束。

[关键词]公共利益;内容不确定;系统抽象法

[DOI]1013939/jcnkizgsc201722014

1前言

2004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自宪法修正案颁布以来,学术界关于公共利益的讨论从未停止。2007年《物权法》的通过并实施,使公共利益问题快速成为学术热点。《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近年来,征用土地纠纷问题不断,公共利益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点问题。以“公共利益”为主题和关键词分别在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上加以搜索,结果如下表所示。

以“公共利益”为主题和关键词的研究文献对比

主题为“公共利益”(篇)

关键词为“公共利益”(篇)

2关于“公共利益”概念的争论

在征用土地纠纷问题上,学术界普遍认为这是由于“公共利益”概念内容不清晰造成的。许多学者分别从不同角度给出了定义。纽曼提出了“不确定多数人理论”,强调从数量上界定概念,即以受益人多寡的方式决定,大多数人的利益就是公共利益。边沁认为公共利益源于个人利益,是组成共同体的若干成员的利益的总和。一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就是,这个社会中所有人的个人利益之和。[ZW(]胡建淼,邢益精公共利益概念透析[J].法学,2004(10).[ZW)]洛克认为公共利益是通过“大多数人的同意”而“组成的政府”的“意向指导”,他强调这种合意对个人的约束性。哈耶克认为:“自由社会的共同福利或公共利益的概念,决不可定义为所要达至的已知的特定结果的总和,而只能定义为一种抽象的秩序”,或者说是“一种幻想”。德国学者洛厚德在1884年发表的《公共利益与行政法的公共诉讼》一文中提出的,他认为公共利益是一个相关空间内大多数人的利益。换言之,这个地域或空间就是以地区为划分标准,且多以国家之(政治、行政)组织为单位,地区内的大多数人就足以形成公益。[ZW(]刘志强“公共利益”的起源和“独立人格”[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5(2).[ZW)]

台湾学者陈新民认为,由于无法对“利益形成和利益价值的认定”固定成型。“公共利益”的概念本身含义十分丰富,因此公共利益内容具有不确定性。美国库伯学者也认为,要想给出一个能得到理论界或实际工作者公认的“公共利益”定义是不可能的。[ZW(]余少祥什么是公共利益——西方法哲學中公共利益概念解析[J].江淮论坛,2010(2).[ZW)]另外,还有一些学者认为“公共利益”这个概念不应该存在。例如,美国经济学家詹姆斯·布坎南(James Buchanan)认为,公共政策的取向是个人利益,“如果认为国家代表着社会的公共利益,那是一种无知”,“根本就不存在公共利益这种东西”。[ZW(]王德新法哲学视野下“公共利益”概念之辨析[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ZW)]从不断的争议声中,我们发现的确如此,似乎公共利益本身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然而,对局部的、片面的经济现象进行比较、分类、归纳概括汇总出总体的、全面的经济现象,进而经过分析、综合形成对现象的本质认识。这是概念规定的整个过程。根据概念的形成原理可知,概念源于对具体、详细现实资料的抽象概括,先有了需要表达的内容,即概念的内涵,然后有了表述内涵的词汇。因此,当“公共利益”这个词汇已经出现,这就表明已经有该词汇的内涵与之相对应,不可能出现某个概念是不确定的概念这种情况。所以说,并非公共利益概念本身不确定,而是我们无法对公共利益形成统一性认识。再者,概念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对事物做出明确而简要的说明。倘若某个概念是不确定的、模棱两可的,那便失去了概念本身的意义。

3“公共利益”概念的发展

然而公共利益的确真实地存在着,存在我们每个人的头脑中,很少人认为公共利益是极为荒谬的、天方夜谭的,正所谓“存在即合理”。那么,为什么出现这样的悖论呢?文章希望通过追溯“公共利益”概念的发展历史,来找到公共利益内容不确定,概念形成、违背形成原则的原因。回溯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公共利益并不是一开始便存在的,而是当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才逐渐产生的。

当我国社会经过奴隶制发展到封建领土制乃至集权官僚制时期,整个社会的意识逐渐丰富起来,虽然仍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王公贵胄等最高统治阶层的利益,君主凌驾于所有臣民之上,臣民利益对君主利益就处于一种从属地位。然而处于维护集权官僚制社会稳定的需要,农民的利益逐渐在“士”的观念中体现出来。

最早在孟子的“仁政”思想中就有所体现,齐宣王有钟鼓田猎之乐,孟子劝其与民同乐;齐宣王有雪宫之乐,孟子劝其“乐以天下,忧以天下”;齐宣王好货好色,孟子劝其与百姓同之,使“居者有积仓,行者有裹囊”,使“内无怨女,外无旷夫”。《寡人之于国也》将孟子“仁政”思想表现得淋漓尽致,“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要言之,只有实行仁政,才能得民心;得民心,才能得天下。这种“保民而王”的主张,就是提倡要与民共利,不能将天下国家之资源藏于君主一己私囊,“公”而不“共”,孟子之义,欲使天下国家之利“公”而“共”之。这种关于“公共”的表现形式贯穿了整个集权官僚制时期。“公共利益”这个词汇随着民众意识的增强逐渐清晰。当民众的利益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公共利益”的概念就会愈加清晰。endprint

中国共产党政权建立后,在社会主义领导者毛泽东的带领下,人民群众推翻了压在头上的三座大山,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延续两千多年的集权官僚制终于土崩瓦解。伴随集权官僚制的终结,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公共利益的内涵和外延发生了“质”的变化。到了近现代,市场经济的建立,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快,劳动者生活水平和素质水平快速提高。尤其自媒体信息技术的发展,将每个人生活置于大众视野下,个人利益逐渐凸显,在这种基础上,与个人利益处于对立统一的公共利益成为许多研究领域的核心概念。

关于“公共利益”概念界定的争议,无论是布坎南的公共利益不存在说,还是纽曼的不确定多数组成说,洛厚德的地域大多数组成说,抑或是边沁的利益总和说,都是企图从个人利益角度理清公共利益,这跟西方国家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经济,个人主义的文化息息相关。当前学术理论受到西方思想影响严重,没有探索到适合我国土壤的公共利益内涵,因此产生很多争论。尽管从个人利益角度出发厘清公共利益有一定积极意义,然而从个人出发,容易视域受限,缺乏大局意识,无法理解公共利益,这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西方主流理论的局限性。

4“公共利益”概念内容不确定性原因分析

41概念发展的阶段性

文章认同何厚德的“相关空间不确定多数人理论”,即认为公共利益是在一个特定的地域空间内,不确定多数人的共同利益。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公共利益有地域范围性。公共利益一般都是通过公共物品来实现的。按照公共物品的受益人群范围,公共物品可分为:全球性公共物品、全国性公共物品、地方性公共物品、社区性公共物品等。比如,对于地方性的公共物品而言,它所代表的公共利益的范围肯定是某个地方区域,不可能是全国范围内公共利益的表现。

目前,关于“公共利益”的概念只能定义到相关空间不确定多数人理论这种程度,至于是某个空间内的具体哪些人的共同利益,这不得而知,也很难规定。不同政策的实施,受益人群不同,数量也不同。在现实生活中,弄清楚这些受益人群具体情况往往成本巨大。比如,在拆迁某个房屋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的问题上,如果弄清楚,在这个城市里,拆迁这个房屋對哪些人是有益的,对哪些人又是不利的,调查成本远超过拆迁房屋遇到纠纷的处理成本。

因此,在当前这个阶段,“公共利益”概念内容的不明确有其存在的现实因素,符合概念本身的发展规律的。概念本身是随着社会矛盾的发展而发展的,而现在公共利益正处在内容不确定的阶段。黑格尔认为,宇宙的本原是绝对精神。它自在地具备着一切,然后外化出自然界、人类社会、精神科学。概念能够反思,可以自身能动地、不断认识自己、实现自己。一个概念的反思会产生另一个概念,概念的相互矛盾并不会造成二者的消解,相反成为一个更深层次、更高层次的被规定的否定。正是这些否定之否定产生一系列概念,从而形成了概念体系。这些概念的反思,是既为实体又为主体的概念的反思。黑格尔的整个逻辑学体系就是概念推演过程,同时也是绝对精神的自身运动过程,从有论的有、无、变的规定开始,逐渐展开,发展到本质论,再到概念论。反思作为概念的桥梁,构成了概念体系的各个环节。概念正是如此,处在绝对精神不断外化的过程中,由不成熟向成熟发展。“公共利益”的概念也遵循这样的规律,处在不断规定、改造、完善的过程中。随着社会的进步,信息技术的发展,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人们认识程度的加深,“公共利益”的概念必然将会更加精确。

42概念在不同层次上的表述——局部利益与总体利益

无论是公共利益的“地域说”“数量质量说”还是基于理性、福利等角度的“正义说”都难以逃脱一个内涵——局部利益,这与公民全体利益说认为的整体利益是相冲突的。整体利益说认为,公共利益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和社会的整体利益。

整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关系

这种对公共利益认知差异的原因是概念层次上的混乱。虽然在实际生活中,我们经常不仅仅用公共利益表示局部利益,也偶尔表示为整体利益,但这样的争议似乎意义不大,还容易引起混淆。文章采用何厚德的“相关空间不确定多数人理论”,因此认为,倘若给定了社会条件或者特定范围,不妨将整体范围上利益相一致的方面规定为整体利益、共同利益,局部范围上利益相一致的方面规定为公共利益。即公共利益是局部利益,整体利益是总体的、共同的利益。尽管二者有所不同,但又紧密相关。如果变换不同视角去看,这两者的内容是一致的,只是所表达的范围不同。基于整体来说,局部的利益就是公共利益,也是局部范围即一个更小范围的共同利益。但基于局部的范围而言,局部利益即公共利益又是整体利益。

5系统抽象法对“公共利益”概念的规定

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有着对立统一的关系。个人利益是指,为了满足自身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利益,涉及人们的衣、食、住、行、休闲、娱乐等各个方面。马斯洛在1943年发表的论文《人类激励理论》中给出了五大需求,分别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每个人有各种各样的需求,这些需求便产生了个人利益。个人利益是需求在个体上的体现。西方经济学者试图从个人利益来定义公共利益,产生很多分歧。从个人利益角度定义公共利益,内容是不确定的。公共利益是个人利益的重要保障,公共利益自身具有的合理性、正当性,是对个人利益无限扩张的限制。如果个人利益无限扩张不受公共利益的限制,终究会损害自身,可见公共利益相对于个人利益而言也是个独立的存在,仅仅从个人利益角度定义公共利益是不够的。目前公共利益仍处于概念发展不成熟阶段,亟待进一步地补充。

当前人们受西方思想影响较大,主流经济学理论大多引自西方。而西方的经济制度、思想文化与我国差异很大,因此,试图用西方的理论定义公共利益,来解释我国的实际问题,难免会产生水土不服。如何定义公共利益,必须回归中国实际,只有从马克思主义出发,实事求是,才能够突破公共利益解释困境。

51“公共利益”概念是矛盾主要方面的反映endprint

首先,有必要回顾一下概念的转化过程。概念之间虽然有绝对的抽象和具体之分,但抽象和具体也是相对而言的,A概念可能相对B概念是具体的,但相对C概念可能是抽象的。按照概念的抽象程度,可以将概念分为很多层次。概念之间的转化可以在抽象和具体之间转化,既可以从具体概念转化为抽象概念,也可以从抽象概念演绎出具体概念。

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提道,“在矛盾特殊性的问题中,还有两种情形必须特别地提出来加以分析,这就是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著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公共利益是矛盾主要方面的反映,是关乎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最亟待解决的事情。比如,在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各地政府纷纷实施城市的大规模改造计划,拆迁和征收行为十分普遍。我国发展的路线方针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经济建设有助于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带动更多人口就业,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工作环境。但如果某些人借“公共利益”之名,行商业利益之实进行土地征用土地,或者使用违法手段暴力强拆,自然是不可取的,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在考虑公共利益的问题上,即需要实事求是,从总体出发,也应兼顾个人利益。

52对矛盾认识的主体差异性

从总体角度出发,哪一种局部利益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哪一种是次要方面。“公共利益”概念界定困难的根本原因主要源于矛盾主要方面界定困难,不同主体都希望涉及自身利益的矛盾能够作为主要矛盾而首先能够解决,概念的不同的界定方式是不同主体利益诉求的表达。产生公共利益界定不清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矛盾的主体性,公共利益的主体性。公共利益是矛盾主要方面的反映,但是就认定何为主要矛盾,不同的主体认识不同。

劳动者创造价值,是推动历史进步的决定力量。习近平五一劳动节讲话提出,“人民创造历史,勞动开创未来。劳动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根本力”。历史的发展告诉我们,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首先是生产发展的历史,而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劳动者是历史发展的主体,在创造了物质资料的同时,也创造着人类社会的精神财富。在市场经济中,劳动者协作程度的加深,产生了公共价值。公共价值具体表现为公共利益。只有劳动者这个主体才能形成公共利益的科学认识,才能真正地反映大多数的利益所在,提出公共利益的根本诉求。

53劳动者对矛盾的认识决定公共利益

回顾上面提到的几个社会发展阶段,便会发现,当这个社会不再仅仅表现为少数几个人的意识,而是表现出更多劳动者的利益诉求时,“公共利益”这个概念就会凸显出来。随着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劳动者在总体层面上对矛盾主要方面的理性认识形成公共利益。公共利益是广大劳动者的利益概括。

公共利益需要包括以下几个标准:第一,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公共利益要以劳动者为主体,这是公共利益的核心标准。只有满足最广大劳动者利益需求的才能成为公共利益;第二,特定区域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是有层次的,有地域范围性,并且一般都是符合大多数人利益需求的;第三,合理性、正当性。符合大多数劳动者利益的不一定都是公共利益,只有合理的、正当的利益需求才是公共利益,是劳动者对矛盾主要方面认识理性认识的结果。这里的合理不仅是合乎规律的,更应该是合乎道德规范的。合理性、正当性是公共利益界定的重要标准。

54公共利益的内容随矛盾主要方面的变化而变化

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社会总体发展需要的不同,公共利益表现也不同。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提出,“然而这种情形不是固定的,矛盾的主要和非主要的方面互相转化着,事物的性质也就随着起变化。在矛盾发展的一定过程或一定阶段上,主要方面属于甲方,非主要方面则属于乙方;到了另一发展阶段或另一发展过程时,就互易其位置,这是依靠事物发展中矛盾双方斗争的力量的增减程度来决定的”。因此,劳动者的认识要随着矛盾主要方面的变化而变化,用系统抽象法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只有如此,才能够形成对公共利益的科学认识。

参考文献:

[1]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刘永佶劳动主义[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1

[3]刘永佶现代劳动价值论[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4]刘永佶政治经济学方法论教程[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

[5]肖顺武公共利益研究——一种分析范式及其在土地征收中的作用[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

[6]胡建淼,邢益精公共利益概念透析[J].法学,2004(10).

[7]刘志强“公共利益”的起源和“独立人格”[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5(2).

[8]余少祥什么是公共利益——西方法哲学中公共利益概念解析[J].江淮论坛,2010(2).

[9]王德新法哲学视野下“公共利益”概念之辨析[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

[作者简介]赵萌(1993—),女,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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