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蕾 朱泓
【关键词】郑州地区;汉、唐、宋时期;死亡率;平均死亡年龄
【摘 要】本文采用体质人类学和人口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对河南郑州地区荥阳薛村遗址和新郑多处遗址的汉、唐、宋人骨标本的平均死亡年龄和死亡率等进行了详细研究。结果显示,郑州汉、唐、宋组居民的死亡高峰期均主要集中在中年期,其中宋代居民在老年期也有较高的死亡率;三个时期里男、女两性的平均死亡年龄呈现上升趋势。与中原地区史前至汉代以后的古代居民进行比较,汉、唐、宋居民在未成年期的死亡率明显降低,在中年期和老年期的死亡率显著上升;而在两性居民中,相较于男性,女性在青壮年期(生育阶段)的高死亡率,说明了汉、唐、宋时期的社会经济环境和医疗保健水平虽然比先秦时期有所改善,但仍然是比较低下的。
秦汉至辽宋夏金时期是汉民族形成和发展的重要阶段 [1],汉代以来的正史资料和出土文献虽然已经有了具体到郡一级的人口统计数量,但对于特定地区内的居民人口数量、结构等鲜有记载。利用体质人类学和人口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对古代居民进行性别、年龄鉴定,有助于探讨当时盛行的葬俗、婚姻制度和社会组织形式,了解古代社会居民的社会及劳动分工,并判断死者的身份和死亡年龄,探寻古代居民的生活条件[2]。本文以荥阳薛村遗址和新郑多处遗址出土的人骨为例,分别探讨汉、唐、宋时期郑州地区古代居民两性死亡率的大致状况,对其两性死亡年龄及其分布特点等问题进行初步的分析。
本文所选取的人骨标本材料包括薛村遗址出土的汉代163例、唐代52例和宋金时期19例[3],另有新郑天成隔热、羚锐、丽都花园、中华北路、宏基、华联、防疫站、圣昊、华瑞和众康等遗址和墓葬群发掘出土的汉代14例、唐代3例和宋代49例人骨[4]。对人骨标本的鉴定方法,主要依据吴汝康等[5]和邵象清[6]在其有关论著中提出的各项标准。
一、郑州地区汉、唐、宋两性死亡
年龄分布统计
1.汉代居民人骨材料主要来自郑州荥阳薛村遗址的163例和新郑地区的的14例,共177例人骨标本。其中,性别明确者155例,鉴定率为87.57%;年龄段明确者148例,鉴定率83.62%。汉代组的性别比为1.31。
郑州汉代组居民死亡年龄的分布状况详见表一和图一、二。从图表可知,郑州汉代组居民的死亡年龄主要集中在中年期,壮年期和青年期次之,其中青年期12.99%,也比老年期的7.34%高出较多比重。汉代组男、女两性死亡率分布阶段大致相同,所不同的是,女性在青年期和壮年期的死亡率要稍高于男性,中年期明显低于男性,老年期则两性基本相当。
2.唐代居民人骨材料主要来自郑州荥阳薛村遗址2005年和2006年发掘的52例人骨材料,此外还包括新郑宏基遗址的2例人骨和新郑华瑞路遗址的1例人骨,共55例人骨标本。其中,性别明确者47例,鉴定率为85.45%;年龄段明确者44例,鉴定率为80%;性别比为0.95。
从表二和图三、四可知,郑州唐代组居民的死亡年龄主要集中在中年期和壮年期,在青年期和老年期也占一定的比重,但差别不大。男、女两性死亡率的分布阶段却存在较大差异,女性的死亡高峰集中在壮年期,而男性的死亡高峰则在中年期;在老年期的死亡率上两性相同。
3.宋代居民人骨材料主要来自新郑华联、圣昊、防疫站、中华北路、武大幼儿园、羚锐和众康等7处遗址所出土的49例人骨标本,以及郑州荥阳薛村遗址的19例人骨标本,共计68例。其中,性别明确者为60例,鉴定率为88.24%;年龄段明确者63例,鉴定率为92.65%;性别比为1.22。
从表三和图五、六可知,郑州宋代组居民的死亡年龄主要集中在中年期,其次是老年期和壮年期,青年期和未成年均仅占5.8%。男、女两性的死亡率分布阶段大致相同,女性在中年期和老年期的死亡率均略高于男性,而在壮年期的死亡率则低于男性。
二、郑州汉、唐、宋组居民平均死亡年龄
本文所指的平均死亡年龄,是墓地所有已知年龄个体的估计年龄总数与个体总数的比值。根据性别、年龄鉴定结果计算,将郑州汉代组至宋代组古代居民整个年龄段的平均死亡年龄和男、女两性的平均死亡年龄分别列入表四。其中,不能被详细划分死亡年龄阶段的成年个体,未参与居民全组平均死亡年龄的统计,而未知性别的未成年和成年个体,也未参与男、女两性平均死亡年龄的统计。
由表四和图七可知,郑州汉、唐、宋组居民的平均死亡年龄,在不同时代和不同性别之间,都显示出很大的差异特征。各时代男性的平均死亡年龄均超出了各自的全组平均死亡年龄,这可能是因为全组平均死亡年龄受到未成年个体数量的影响。但是,各个时代女性的平均死亡年龄却有较大的波动,唐代女性平均死亡年龄低于汉代组的女性,也低于唐代全组的死亡年龄;宋代女性平均死亡年龄则高于宋代男性居民,同时也远远高于汉代和唐代女性的平均死亡年龄。自汉代至宋代,无论是全组平均死亡年龄,还是男性平均死亡年龄,均呈现了上升的趋势。
三、与中原地区各古代组居民的比较
(一)死亡年龄分布特点的比较分析
为了分析郑州汉代组、唐代组和宋代组居民的死亡年龄分布特点,揭示当时人口的死亡状况,本文选择了中原地区史前至汉代以后的各古代组居民与之进行比较,包括雕龙碑(新石器时代)组[7]、游邀(夏代)组[8]、刘家庄北地(商代)组[9]、后李官(周代)组[10 ]、临淄(周—汉代)组[11]、大同北魏组[12]、紫薇(唐代)组[13]等7个对比组,各组居民的死亡年龄分布详见表五及图八。
通过图表可以看出,自新石器时代的雕龙碑组、夏代的游邀组、商代的刘家庄北地组、周代的后李官组、周—汉代的临淄组、郑州汉代组、大同北魏组、唐代紫薇组,至郑州的唐、宋组,未成年的死亡率基本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呈下降的趋势。其中,以雕龙碑组、游邀组、刘家庄北地组和后李官组居民最为突出,其未成年死亡率从新石器时代的高达44.4%、夏代的30.26%,降至商代的15.83%和周代的16.3%,但与周—汉代的临淄组的5.9%和郑州汉代组的3.95%、大同北魏组的4.26%、唐代紫薇组的3.9%相比较,仍然显示出了较高的比例。根据国内外的研究成果,在史前时代,婴儿的死亡数一般占总人口的40%左右[14]。处于河南与湖北两省交界的雕龙碑新石器时代遗址共发掘了墓葬197座,其中瓮棺葬64座,所葬均为3岁以下幼儿。可见,新石器时代未成年人的死亡率是相当高的。
平均期望寿命是根据各个年龄段人群死亡率计算出的生命期望值,常被作为衡量和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疾病死亡模式和人口健康状况的重要指标[15]。一般来说,死亡率越低,平均寿命越长。值得注意的是,平均期望寿命同前文提到的平均死亡年龄不是一回事,它们的区别在于,前者涉及全体人口,后者只涉及死亡人口。通常所说的平均期望寿命是指某一时段的新生儿,此外,各个年龄段也都可以计算出相应的平均期望寿命。其中,传染性、营养性和寄生虫疾病对少年儿童尤其是婴幼儿的威胁很大,往往导致其过早夭折,人口的平均期望寿命难以延长[16]。因此,史前至先秦时期未成年阶段的高死亡率也证明了当时社会的平均期望寿命是相当低的。
由图表可见,中原地区先秦时期的古代居民除了在未成年阶段有很高的死亡率外,在青年期和壮年期的死亡率也相对于汉代以后各时期的居民高出一定的比重,而在老年期的死亡率上,先秦时期古代居民明显地低于汉以后居民。可能是因为自新石器时代至周代,社会经济和卫生状况相对于具有中央集权安定统治的汉代及其以后的时期要落后,并且居民的生活条件普遍很差,抵御各种自然灾害和疾病的能力极弱,加上各种天灾人祸,使得先秦时期居民在未成年和青壮年时期的死亡率很高。也因此,刘家庄北地组的商代居民和后李官组的周代居民相对于汉代及其以后时期,在老年期上均有着极低的死亡率。由前文可知,郑州汉、唐、宋组居民的全组平均死亡年龄随着时代的发展呈现上升的趋势,与周—汉代的后李官组居民、大同北魏组居民及唐代的紫薇组居民相比较,中原地区汉代以后居民在中年期和老年期的死亡率也随着时代的发展呈现出增高的趋势,推测至汉代以后,中原居民较先秦时期的生存条件有了大幅度的改善,医疗保健条件有所提高,使得中原地区古代居民的死亡高峰与先秦时期相比大大延后。汉代以后未成年阶段的低死亡率和中、老年阶段的高死亡率也说明,随着经济、文化水平的提高,医疗卫生条件和营养条件的改善,传染性疾病和营养性疾病的发病率可能有所降低,所以,婴幼儿和少年儿童的死亡率下降,全部人口的平均死亡率也趋于下降,平均期望寿命变长;与此同时,当传染性等疾病日渐减少,人口的平均期望寿命大大延长以后,主要与老年人有关的一些疾病,即所谓“老年病”,如恶性肿瘤、心血管疾病、脑血管疾病等,逐渐成为死亡的主要原因,死亡构成也相应地发生明显变化[17]。
(二)男、女两性死亡年龄分布特点分析
为了进一步揭示郑州汉、唐、宋组居民死亡年龄的特点,下面分性别比较各组居民的死亡率(见表六、七和图九、一○)。
通过对比可知,中原地区的男性居民虽然在不同时代的不同年龄段上死亡率存在一些波动,但从总体看,自新石器时代至汉唐宋时期,男性居民在中年期和老年期的死亡率随着时代的发展大致呈现上升的趋势,相反的,在青年期和壮年期则呈下降的趋势。与男性居民相比较,中原地区女性居民的死亡率具有大致相同的变化规律,所不同的是,女性居民自新石器时代至汉唐宋时期,一直存在着青壮年期的高死亡率,只是其下降的趋势相对轻微些。这表明在青壮年期确实存在着女性较男性严重的或特殊的致死原因。在进行人群死亡模式研究时,母婴和营养缺乏性疾病通常被划分为三大类疾病之一,而母婴和营养缺乏性疾病与生活环境、卫生条件和生活习惯密切相关[18]。所以,女性在青壮年期的高死亡率,除了说明女性在社会和经济生活中一直处于较低的地位外,生育条件差也是导致女性在育产期高死亡率的重要原因。
四、小 结
本文通过对郑州汉、唐、宋组居民的性别、死亡年龄分布以及与中原地区其他古代组居民两性死亡率的比较分析,大致可以得出以下几点认识:
1.郑州汉代组居民的死亡高峰期主要集中在中年期,壮年期和青年期次之;唐代组居民的死亡高峰期集中在中年期和壮年期,青年期和老年期也占一定的比重;宋代组居民的死亡高峰期则主要集中在中年期,其次是老年期和壮年期。男、女两性居民死亡年龄段基本表现出相同的特征,所不同的是,唐代组女性的死亡年龄段主要集中在壮年期,而男性则集中在中年期。
2.将郑州地区汉、唐、宋各个时代全组和男、女两性平均死亡年龄进行对比分析,全组平均死亡年龄和男性平均死亡年龄均呈现了上升的趋势;虽然各个时代女性平均死亡年龄有较大的波动,但从总体发展看,也呈现了上升的趋势。
3.将郑州地区汉、唐、宋组居民与中原地区史前至汉代以后的各古代组进行比较,中原地区先秦时期的古代居民除了在未成年阶段有很高的死亡率外,青年期和壮年期的死亡率也相对于汉代以后时期的居民高出一定的比重,而在老年期的死亡率上,先秦时期的古代居民明显地低于汉以后居民。中原地区汉代以后居民在中年期和老年期的死亡率,随着时代的发展呈现增高的趋势。自汉代以后,正是随着经济、文化水平的提高,医疗卫生条件和营养条件的改善,使未成年人多死亡的传染性疾病和营养性疾病的发病率降低,所以社会平均期望寿命变长;同时,汉、唐、宋时期,当平均期望寿命延长之后,主要与老年人有关的所谓“老年病”,如恶性肿瘤、心血管疾病、脑血管疾病等可能逐渐成为死亡的主要原因,死亡构成也相应地发生明显变化。
中原地区的男性居民虽然在不同时代的不同年龄段上死亡率存在一些波动,但从总体来看,男性居民在中年期和老年期的死亡率随着时代的发展大致呈现上升的趋势,青年期和壮年期则呈下降的趋势。女性与男性相比较虽然具有大致相同的变化规律,但在青壮年期的高死亡率则表明,女性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一直处于较低的地位,由生育条件差而导致的育产期高死亡率也是其重要的原因。相较于男性,女性在青壮年期(生育阶段)的高死亡率,也恰恰说明了汉、唐、宋时期的社会经济环境和医疗保健水平虽然比先秦时期有所改善,但仍然是比较低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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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程妮娜:《中国地方史纲》,吉林大学出版社,2007年。
[2]汤卓炜:《环境考古学》,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70页。
[3]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河南荥阳市薛村遗址2005年度发掘简报》,《华夏考古》2007年3期。
[4]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新郑工作站:《新郑市郑韩故城内近年发现的几座唐墓》,《中原文物》2006年1期。
[5] 吴汝康,吴新智,张振标:《人体测量方法》,科学出版社,1984年,第11—101页。
[6] 邵象清:《人体测量手册》,上海辞书出版社,1985年,第34—56页。
[7] 张君:《湖北枣阳市雕龙碑新石器时代人骨分析报告》,《考古》1998年2期。
[8] 朱泓:《忻州遗址夏代居民的人类学特征》,载《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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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邀考古·附录二》,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188—214页。
[9] 原海兵:《殷墟中小墓人骨的综合研究》,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年,第10—36页。
[10] 张雅军:《山东临淄后李官周代墓葬人骨研究》,载《探索渡来系弥生人大陆区域的源流》,(日)アリフク印刷株式会社,2000年。
[11] 韩康信,松下孝幸:《山东临淄周—汉代人骨体质特征研究及西日本弥生时代人骨比较概报》,《考古》1997年4期。
[12] 张振标,宁立新:《大同北魏时期墓葬人骨的种族特征》,《文物季刊》1995年3期。
[13] 陈靓:《西安紫薇田园都市唐墓人骨种系初探》,《考古与文物》2008年5期。
[14] 转引自王建华:《黄河中下游地区史前人口年龄构成研究》,《考古》2007年4期。
[15] 饶克勤,陈育德:《中国城市人口死亡率变化对平均期望寿命的影响》,《中国人口科学》1992年3期。
[16][17] 张善于:《中国人口地理(中国人文地理丛书)》,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75—98页。
[18] 黄正京等:《1973—2005年中国居民传染病、母婴和营养缺乏性疾病死亡趋势》,《中华预防医学杂志》2010年4期(44卷)。
〔责任编辑:成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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