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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纪念馆藏清广州府南海县科举考试卷鉴析

辛亥革命与广州陈咏仪【摘要】孙中山先生评价科举制度是“自世卿贵族门阀举荐制度推翻,唐宋厉行考试,明清峻法执行,无论试诗赋、策论、八股文,人才辈出;虽所试科目不合时用,制度则昭若日月”,认为其利大于弊,并倡导建立考试院体制。而从科举考试卷的内容及格式中,可考见科举考试之运转,铸之为镜鉴,以利于今日人才

辛亥革命与广州

陈咏仪

【摘 要】孙中山先生评价科举制度是 “自世卿贵族门阀举荐制度推翻,唐宋厉行考试,明清峻法执行,无论试诗赋、策论、八股文,人才辈出;虽所试科目不合时用,制度则昭若日月”,认为其利大于弊,并倡导建立考试院体制。而从科举考试卷的内容及格式中,可考见科举考试之运转,铸之为镜鉴,以利于今日人才选拔制度使之臻于完善,实属一叶知秋之历史见证品。

【关键词】清代科举 科举考试卷 府县学 生员 乡试 正课 书院 贡院 科举格式

此为清代广州府南海县科举考试卷,纵27厘米,横88厘米,重5克。现存由右至左合共为六通半。第一通印有蓝边大长方框,靠下约占全版3/4。右侧见有“一等第五十二名 陳國儀”。大长方框内,靠上正中处有蓝色竖小长方框,内见“南海學生員”字样,下方有两个蓝线圆圈,分别内注“正课”二字,加盖一长方体朱墨厚边官印。第二通右上方有手批“文筆宣雅”。第三通至最后,印有考生答题所用红格(每通可写126字)。该考生所书文章题目为“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彫也”,字迹端正秀丽。该卷对了解清代广东地区科举考试情况具有研究和参考价值。

清代科举考试这一过程是从府、州、县基层开始。首先是童试,童试即童生试,应试者不论年龄大小统称童生。童试包括县试、府试、院试三个阶段。通过院试的童生都被称为生员,俗称“秀才”,属士大夫阶层,有免除差徭、见知县不跪、不能随便用刑等特权。据“府学生员与学台启程回京复命以后,不待散归各县,即由知府送往府学入学。其他秀才回县,则另由县官定期召集,送至县学(儒学)入学”[1],以此可知拨府者称府学生员,留县者称县学生员,该卷考生陈国仪则应为留南海县入学的生员。各县的生员名额分配则以“视各县的人口,赋额乃至文化教育水平而定,多者三四十名,少者只有八名或六名,遇有捐输报效特多特大的县份,国家也可以增加‘增广生的名额”。[2]

清代生员分两类,一种是经过考核分数较高,可享受膏火补贴(指求学的费用),能参加乡试者属于正课生。另一种是经考核而成绩靠后,不能享受膏火补贴的称为附课生。从试卷中蓝线圆圈分别内注的 “正课”二字,可以得知考生陈国仪是经过考核分数较高的生员,并且能够享受学费补贴。

该卷所提及的“南海”,除包含今广东佛山禅城和南海区外,还有广州荔湾区和越秀区西半部。此地位于珠江三角洲腹地,素有“鱼米之乡”的美誉,历史悠久,名人辈出,涌现出康有为、陈启源、詹天佑、何香凝、罗登贤等一大批熠熠生辉的杰出人物。

生员资格获得后,接下来参加的是较高级别的国家考试,称乡试。该卷考生陈国仪便具有参加乡试的资格。乡试在各省省城和京城举行,照例每三年举行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遇皇家喜庆之事加科称为恩科。由皇帝钦命正、副主考官主持,凡获秀才身份的府、州、县学生员、监生、贡生均可参加。考试通常安排在八月举行,因此叫秋试。 考中的称为举人,具备了做官的资格。

乡试三年才有一次,考生到达考试地点后找到方便应考的栖身之所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考生们一般都会提前二十天左右赶到省城或京城。如果一个考生七月十五日左右到省城,到八月十六日考完,而乡试的成绩一般要在二三十天以后才能出来,那么他们至少要在省城住将近两个月”。[3]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省的贡院附近客栈汇集,很多地方也设有专门接待考生的试馆或者会馆。但毕竟考生只是三年才来一次,不可能有太多客栈提供于考生,且试馆或者会馆的实际使用效率是很低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很多地方设立了书院,“书院在乡试时承担试馆的功能,其余的时间是作为教学、祭祀场所之用”。[4]

广东在清末就有一所著名的“陈氏书院”,在光绪二十年(1894年)建成,是当时广东省72县陈姓人氏合资兴建,目的就是为本族各地读书人来广州参加科举考试时提供住处。该卷考生陈国仪正好是陈姓家族子弟,有可能当时的陈氏书院也为他提供了住宿的便利,因资料有限现已无法考证。陈氏书院的建筑结构可分为三轴、三进,建筑面积达8000平方米。祠堂的每进之间既有庭院相隔,又利用廊、庑巧妙地联接起来,共有九间厅堂和六个院落,祠堂的整体布局上下对称,殿堂楼阁,虚实相间,气势雄伟。”聚贤堂”是陈氏书院中轴线的主殿堂,也是整个建筑组合的中心,堂的正面是一座宽阔的石露台,周围用嵌有铁花的石栏板环绕,建成之初时的聚贤堂是供族人集会之用,后来改作宗祠,两边的侧房供书院使用。

生员参加乡试所在的考场称贡院。广东贡院,始于南宋淳祐年间(1241—1251年),后因改朝换代,场所不断地变更。清初曾经借用光孝寺、藩署和旧总兵府等处作为考试场所。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广东巡抚李士桢将贡院改建于城南东南隅承恩里(今文明路),宽50丈,纵深73丈,约40500平方米(原承恩里只剩下西段,于1931年改称为承平里,至今仍保留此名)。贡院当中为明远楼,东西号舍5000间,为考生构思作文考试之所。北有堂三进,即至公堂、戒慎堂、聚奎堂。道光元年(1821年)两广总督阮元以贡院号舍低洼窄小,率官绅士商捐款修号舍7603间,增高拓深加宽铺石。旧舍写坐两层木板,上长下短,夜不能合并而卧,特将板改长合用。道光二十年(1840年),兵燹,杂草丛生。翌年,邑绅潘仕成请自行捐修,并增号舍565间。同治六年(1867年),巡抚蒋益澧,增号舍3000间。光绪十四年(1888年),两广总督张之洞,因兼署巡抚监临,复加增修。累计有1万余间号舍,达到两广科举制度鼎盛时期。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奉旨逐步停止科举,改办学堂,贡院停废。光绪三十年(1904年),改为两广速成师范传习馆。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改建优级师范学堂。后来在这里筹办了广东大学,又改称国立中山大学,现为广东中山图书馆,仅存明远楼。中国近代史上著名人物如黄遵宪、康有为、梁启超等都曾在广东贡院考过试。

清代科举文体形式上依然沿用明代八股文,每篇文章均有一定的格式、字数。乾隆中期,考试内容基本定型,分别举行三场考试。而且试卷文字和书写格式也有严格规定,此前要求屡次有改动,“至乾隆时定制为首、二两场试文,每篇限定为700字;三场策试每问须满300字,但不准超过500字”[5]。而考生陈国仪所作答的这份试卷中,第三通至最后,每通可写126字,全文约为600字左右,故应为首、二两场试文之一。

此外,科举中还要求“书法要工整,字迹不得潦草,试文要点句”[6],而该卷正是满足此诸要求,字体端正秀丽,试文点断句读,故而在试卷第二通右上方有手批“文筆宣雅”,此判语可谓恰当。生员若通过乡试,则称为举人,可于次年三月参加在京师举行的会试和殿试。会试由礼部在顺天贡院举行,取中者称为“贡士”,可以参加同年四月的殿试。殿试由皇帝主持和出题,亦由皇帝钦定前十名的次序。

注释:

[1]沈兼士:《中国考试制度史》,中国和平出版社,2014年5月版,第197页。

[2]沈兼士:《中国考试制度史》,中国和平出版社,2014年5月版,第197页。

[3]李兵:《千年科举》,岳麓书社,2010年11月版,第106页。

[4]李兵:《千年科举》,岳麓书社,2010年11月版,第110页。

[5]李尚英:《制度、名物与史事沿革系列—科举史话》,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8月版,第93页。

[6]李尚英:《制度、名物与史事沿革系列—科举史话》,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8月版,第94页。

(本文作者供职于辛亥革命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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