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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远
时近清明,人们纷纷购买纸扎用来祭拜先人,除了传统的纸人、纸马、金山银山、牌坊、宅院等纸明器,现在还流行纸扎手机、轿车,曾有新闻说到,马来西亚越州有一名20多岁青年,早前拜山时将纸扎iPhone烧给爷爷,岂料“科技盲”的爷爷报梦,向他查问手机操作功能,吓到他一病不起。事情虽然可笑,但是也反映了生人希望死者在地下仍能享受物质乐趣。这种对待死者如同生前的做法,正是几千年来明器存在的价值。
明器始见新石器时期
明器,又作冥器,专为随葬而制作的器物,一般用陶瓷木石制作,也有金属或纸制的。除日用器物的仿制品外,还有人物、畜禽的偶像及车船、建筑物、工具、兵器、家具等模型。在历史的长河中,最早使用的随葬品,可能是原始人身上的佩饰或者常用石器,多为主人经常使用或者喜爱的日常物品,体现了当时人对于自己所有物的占有倾向。这时候还没有明器的出现。真正意义上的明器,出现在新石器中晚期,代表有江苏邳州大墩子遗址墓中出土的尖顶陶屋以及甘肃秦安大地湾遗址墓中出土的彩绘陶靴。
商墓中的礼乐器皆明器
到了商周时期,明器日益普遍,河南安阳商代墓葬墓中发现锡铅铸造的仿青铜礼器和武器,以及仿青铜礼器制作的陶明器。战国时期,仿青铜礼器和乐器的陶明器更加普遍,象征车马的小型车马饰和陶、木质俑开始流行,甚至连竹木制作的床榻几案等家具和琴瑟等乐器,也常常是仿实用器的明器。
早在《左传》中就有提到明器一词,而在礼记中,孔子对明器有详细的说明,“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为也;之死而致生之,不知而不可为也。是故竹不成用,瓦不成味,木不成斲,琴瑟张而不平,竽笙备而不和,有钟磬而无簨簴,其曰明器,神明之也。”意思是,去凭吊死者,用对待死者的方式送礼物,这是不仁义的,因此不能这样做,要是用对待生者的方式送礼,这是不明智的,也不能这样做。应当送给无提绳的竹器,没有光泽的陶器,不带雕饰的木器,有弦但没调好的琴瑟,声调失和的竽和笙,以及没有挂框的钟磬,这些都叫做“明器”,是专门为死者准备的。(《礼记·檀弓》)
《盐铁论·散不足篇》中进一步指出:“古者,明器有形无实,示民不可用”。也指出了明器与实用器的区别。
秦汉用庄园作明器
秦汉时期礼乐类明器减少,反映人们日常生活的明器增多。秦始皇陵出土的兵马俑,大小如真人真马。而封建地主王侯,已经不满足于用单件的器物作为明器,开始使用反映财富地位的房屋、侍卫奴仆,井仓灶磨、车船、鸡狗等一整套、一系列的明器,这些在汉墓中随处可见。从出土的文物上可以反映出,汉代庄园经济发展迅速,在布局上体现了外实内静的神韵,形成一个自给自足的空间。如牲畜圈养的猪羊圏,粮食仓储加工的仓房、风车、磨坊和灶,模拟生活的水井和厕所等,活生生就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小社会,都是当时豪强生活的写照。汉代楼居风气的兴盛,陶楼是其中比重较大的一类明器,从用途上可以分为守卫站岗的望楼、储藏粮食的仓楼、专为歌舞准备的戏楼等,还有用于避暑休憩的亭台楼阁等。
唐三彩也曾是明器
如今在文物界炙手可热的唐三彩,当时也是作为明器随葬的,有专门的厂家生产,通过专门的店铺销售给办丧事的人家。这种店铺当时称为“凶肆”。 宋、元以后,因为烧制技术的发展,质地疏松的陶制明器被光洁细腻的瓷明器所代替,这时候的明器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带有祝福、求吉含义的各种多角罐(吴越方言“多角”音类“多谷”,寓意吉祥),带盖塔瓶(内装谷子等寓意五谷丰登),一类是主人生前所用的各类盘碗及供器等。
宋,开始流行纸质明器
造纸术发明并成熟以后,纸被运用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纸质明器代替原来的明器类型,在宋代以后的墓葬,尤其是中小型的,随葬品与前朝相比大大减少,究其原因,是由于这时期的纸质明器主要用来焚烧。祭祀、丧俗纸扎已成为专门经营的行业,京城专门有纸扎纸马店。北宋称纸扎为“装銮作”、“打纸作”、“冥器作”、“纸铺”等。宋人吴自牧在《梦粱录》中曾提到杭州繁华市场的“舒家纸扎铺”和“狮子巷口徐家纸扎铺”。据《东京梦华录》记载,每年七月十五中元节的前几天,市井街坊里开始卖冥器靴鞋、幞头帽子、金犀缎带、五彩衣服等,这些都是扎好架子糊上纸制成的。其中还记载:“以竹竿斫成三脚,高三五尺,上织灯窝之状,谓之盂兰盆,挂搭衣服冥钱在上焚之。”书中描述每年从九月下旬开始卖冥衣靴鞋、席帽衣缎,为的是在十月的朔日(每月之初一日叫朔日)祭祀之用。伴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喜丧俗艺术形式也在演变,对神明鬼魂的崇拜更倾向世俗化、功利化,更注重人情。北宋时期,烧纸俑、纸马盛行,纸扎成为宋代以来喜丧习俗艺术的主要类型之一。
自宋代以来,丧事必须供佛,或请僧道为死者祈祷祝福,到元明清直至近现代一直延续这种风俗习惯。丧祭过程中要用纸钱、纸人、纸马、纸房子、纸供具。明人著《如梦录》所述,专门从事纸扎制作的人称为“扎彩匠”,经营场所叫“纸扎铺”“纸马铺”“纸马香铺”等。纸扎铺也卖“寸鸹扇子”,有扎彩匠扎“显道神”,其头约有五尺高、六尺围圆,这种纸扎是王府出殡时都要使用的。
明清纸扎场面大
明清之际,纸扎成为丧葬习俗的主要用品。明清纸扎工艺达到历史上的巅峰,应用也更广泛,成为当时各个阶层丧葬和祭祀的主要用品。清代于敏中曾在《日下旧闻考》记载了京城办丧事出殡的情形以及纸扎的情景。书中描述的大意是:当时办丧事出殡的花费很大,参加出殡的人多达500人,有丧车、铭旌。铭旌高达5丈,上面缠绕着帛布,一次丧事要耗费100多匹帛。另有用纸扎糊的供奉物品,仅是纸糊扎的房屋就有数十间;出殡的路上,还有专门在死者棺木旁歌舞的优童,一路上跳竿走马,表演一些戏曲。《帝京景物略》也有记载,十月朔日,民间有这样的习俗:纸扎作坊用五种颜色的剪纸做成男子的衣服,有几尺长,称为“寒衣”,几乎家家要在夜晚祭奠,在家门前将寒衣焚烧掉,称为“送寒衣”。明末“三一教”教主林龙江(兆恩)为超度死于倭寇之祸的大批无辜亡魂,设醮迎神,也是以纸扎作为祭奠之物。各种文献的记载说明,历史上纸扎的样式是多样的,在民间丧葬或祭祀活动中的使用非常普遍。
将来明器也许只是一组数据
近代民间,“喜丧”习俗的形式较流行,所谓“喜丧”,是指“福寿全归”(“全”字应作“圆满”解)。即全福,全寿、全终。三个基本条件缺一不可:
(一)全福。生前自家门内人丁兴旺,形成一大家族。本身是大家族的家长,甚至已被尊为祖者
(二)全寿。亡人满八九十岁,甚至突破百岁大关,最低也须超过“古稀”(七十岁)之年。年纪越大、越老,越符合“喜丧”的条件。故其全称为“老喜丧”。
(三)全终。亦称“善终”,意为圆圆满满地结束了一生。民间以为,死者生前积德行善,广做功德,临终则不受病痛的折磨,甚至“无疾而终”,自然老死。此即被视为“喜丧”的根本条件。如果只具备上述第一、二两项条件,但不是正常死亡的,如意外的天灾人祸致死,则不能算作。
在举办喜丧的人心里,不象以往的只是单纯相信鬼神,而更多注重人生观念和情感表达,对丧亡的理智而达观的态度,显然受到了中国哲学和中国文化的影响。人们认为在殡尸期间,对于刚离开人世的亲人应给予一种慰藉。一切哭丧、吊孝、祭祀、守灵、送纸钱、烧纸马等都不外乎是为取悦于鬼魂而安慰亲属的具体做法。丧俗的所谓“颂鬼”,实际上是安慰人,所以丧葬扎俗发展为“喜俗”形式,使祭祀更体现为深厚的人情味。这充分表明了中国人强烈的感情色彩,带有人类最朴素、最纯真的感情色彩。
新中国成立后,因破除封建迷信一刀切的历史原因,民间纸扎一度销声匿迹。直至1977年,因宗教政策的逐步宽松而得以恢复。此后,纸扎文化与时俱进,日新月异,手机、别墅、电视、轿车等新时代的产物也进入纸扎艺术,纸扎艺术日臻完善,规模蔚为壮观。纸扎文化的兴起和发展是对民俗艺术的传承和发扬。发展到这一阶段,已经是实质明器的终点,而现在流行的网上扫墓,将让明器进入电子时代,将来的明器,很可能就是网上的一组数据,一个程序。不过无论明器如何变化,它都是生者对死者的一种供奉和缅怀,也是中国孝道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