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业余文艺创作是文艺创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主要创作人员是人民群众,作品体现了群众的自我认识和自我娱乐。业余文艺创作直接反映出地方文艺繁荣程度,也是当地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体现。本文提出了发展业余文艺创作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业余文艺创作 机制 管理 人才培养
一、业余文艺创作的现状
业余文艺创作的主体是人民群众,这就意味着他们并没有受过专业、系统的训练,并受到自身思想观念、文化素养、生活阅历、生活条件等因素的限制,从而使作品质量也参差不齐,大多数作品用于自娱自乐。同时,由于作品题材来源于工作和生活,与创作人员有极大的关联性,所以作品也带有极强烈的个人意识。近年来,由于网络的发展与普及,博客和微博的泛滥,使业余文艺创作的门槛越来越低,但在内容方面却缺乏有效监管,导致一些与社会主义价值观、道德观相违背的作品时有出现,给社会发展带来危害。
二、发展业余文艺创作的建议
(一)要重视对业余创作人员的思想学习
业余创作人员来自各行各业,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创作的作品质量也高低不均,有的作品主题甚至与社会主义价值观和道德观相违背,危害社会的发展。宣传部门和文化主管部门要重视业余创作人员的思想学习,通过培训班、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加强舆论导向等方式,帮助他们改造世界观和人生观,向他们传达社会主义价值观和道德观,向他们传达与文化相关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各项会议精神,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政治素质,从而创作出符合主旋律的作品。
(二)要建全机制建设
只有制订完善的机制,才能保证业余文艺创作的健康发展。
1.建立强大有力的领导机制。
在日常工作中,文广新局、文联、文化馆、文化站等单位必须充分发挥其领导作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 增强使命感,分工明确,责任明晰,加强对各类文艺团体的指导。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发,制订切实可行的发展方案,并通过行政干预、资金扶持等手段,保证方案的顺利实施。
2.建立管理完善的人员管理机制
对本地区各种类型的业余文艺创作人员,文联、文化馆等单位应该采用吸收会员,成立俱乐部等形式对其进行造册登记,并及时更新。对于成绩优秀的业余文艺创作人员,可以让其参加管理工作,增强归属感。
3.建立完善的作品管理机制
利用现代化手段建立数据库,加强对业余文艺创作人员的作品收集和整理。业余文艺作品数量繁多,通过统一的收集和整理,一方面可以过滤不良作品,最大限度地发现文艺创作精品;另一方面,可以保证作者的准确性,杜绝抄袭情况的出现,保障创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再者,建立作品管理机制,完善作品数据库,可以加速文艺作品的商品化进程。
4.建立切实可行的激励机制
业余文艺创作尽管是个人自发行为,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的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只有需要得到满足,才能激发人们的动机和行为,提高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地方政府应该建立完善的奖励制度,如各种征文比赛,文艺作品评选活动等。通过各种类型的奖励,让创作人员的努力得到回报,可以更大限度地激发他们的潜能。如信宜市设立了文艺作品精品奖,对文艺精品和优秀创作人员给予各类表彰、创作扶持及金钱奖励;茂名市推行“业余文艺创作人才聘任制”,更是充分发挥了“领头羊”的积极效应,推动业余文艺创作人才的自我提升。
(三)要重视“阵地”的建设
“阵地”的建立,可以让业余文艺创作人员爆发出巨大的能量。对于文艺创作人员来说,“舞台”就是他们的阵地。政府部门要安排文化经费,多主办一些文学刊物,多举办一些艺术展览,多安排一些文艺演出,让这些业余文艺创作人员的作品有更多的向公众展示的机会。这样做不但可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作热情,促使他们创作出更多更好的作品,还可以提高文化氛围,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要。
1999年,由信宜文化馆主办的内部刊物《信宜文艺》复刊,成为本地文学爱好者的“阵地”,吸引广大的文学爱好者积极投稿,互相交流和提高。15年来,《信宜文艺》杂志共出版了66期,刊登文章2000多篇。作品涉及小说、散文、戏剧、诗歌、评论等多种文体,其中超过80%为本地作品,对当地文学创作水平的提高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不少当年经常往《信宜文艺》投稿的文学爱好者,现在已成为当地小有名气的作家,出版了自己的作品专集;近年来,信宜文化馆共举办本地书法、美术、摄影展览共计30多场,形成了创作人员“大练兵”的局面,加快了水平的提高,其中不少作品还进入了市展和省展。
戏剧、音乐、舞蹈等文艺作品属于高端的存在,只有在舞台上才能体现它的价值。但是,业余创作人员由于资金等自身条件所限,难以把它们排练、公演。政府应该定期安排经费,举办优秀作品汇演活动,使之焕发真正的生命力。《傻仔福》、《胡土贵当官》等优秀作品,至今仍在粤西各地演出,就是最好的证明。
(四)要重视人才的培养
人才是文艺创作发展的关键。人才的多与少,水平的高与低,直接影响着当地的文艺发展。对于业余文艺创作人才的培养,应该从四个方面努力。
一是人员的发掘和培养。学校的文学社是文学爱好者的聚集地,也是业余文学创作人员的摇篮。这些文学爱好者正处于受教育阶段,接受能力强。文化部门可以不定期地在文学社开展文学创作讲座、座谈会、创作竞赛等各类活动,提高他们的兴趣,坚定他们的创作理想,引导他们走上文学创作的道路。同时要加强对文学社团的指导工作,确保文学社团的稳步健康发展,走可持续发展战略。
二是实施精英战略。对于创作成绩突出的人员,可以通过邀请名家举办培训班、开办作品研讨会、组织文学沙龙的形式,为他们提供集中学习、交流的机会,激发他们的创作潜力,促使他们提高创作水平,成为业余文艺创作人员中的精英人才。
三是要充分发挥文化业务干部的作用。文化业务干部作为精英份子,要忠于自己的工作职责,不辞劳苦,尽职尽责地为业余创作人员提供指导和帮助。广东省文化厅于1996年专门出台《关于繁荣业余文艺创作的意见》并指出:“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文化站都要把培训、辅导业余作者摆上首要位置,积极发动群众参与业余文艺创作,耐心扶持和培养各门类艺术的业余骨干,使之逐步培养成为本地区的业余艺术的代表人物。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文化站的业务辅导干部要发挥自身的示范、凝聚作用,发扬蜡烛精神,甘为人梯,热情辅导业余作者,尽心尽意帮助作者加工修改作品,排演节目,成为业余作者的良师挚友。”
四是文化部门要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交流和采风活动。“闭门造车”就是退步,交流是提高水平的有效途径之一。通过双方甚至多方之间互相交流与学习,可以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进而借鉴对方的成功经验来提高自己的水平。通过参加采风活动,可以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尤其是美术、摄影等艺术门类的创作人员,更要出去走一走,看一看。通过“接地气”的方式,让创作人员可以更好地理论联系实际,创作出贴近生活的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
(五)要做好业余文艺创作人员的贴心“保姆”
业余文艺创作人员受工作、生活的影响,难免会遇上各种的问题。文化主管部门就要充当“保姆”的角色,在日常工作中,要倾听他们对业余创作、深入生活和学习培训等方面的意见,帮助他们协调好工作与创作之间的冲突,为他们排忧解难,尽量为他们提供一个舒适的创作环境。
结语
提高业余文艺创作人员的素质,是创作优秀作品的前提;完善的管理机制,是业余文艺创作健康发展的保证;“阵地”的建设,是发展业余文艺创作的基础;人才的培养,是繁荣业余文艺创作的关键。文化管理部门要主动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才能保证业余文艺创作人员可以创作出更多贴近生活、积极向上的文艺精品,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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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余达亮.论如何加强群众文化队伍建设[J].黄梅戏艺术,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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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习文(1978—),男,助理馆员,现任茂名信宜市文化馆副馆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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