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居民尤其是拥有较多闲暇时间的中老年群体,出于对满足自身精神文化需求和迫切希望与他人交往以排除孤独感和强身健体的需要、,积极参加到公共文化活动当中。而低成本、技术难度较低而又容易广泛组织的广场舞等形式,日益流行起来。一方面,广场舞等群众文化活动丰富了居民的文化生活,起到愉悦身心满足精神文化需要的作用;另一方面,由于噪声污染等因素,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的正常起居。如何平衡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作为群众文化工作者应引发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群众文化活动 中老年群体 广场舞 扰民现状 和谐构建
自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和长足发展。但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同当前社会发展进程中精神文化产品的开发出现了一些不太和谐的信号,相互间出现了一系列的矛盾,尤其是在人民的物质生活得到改善后,如何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引导群众文化活动走上健康、合理的发展道路,是群众文化工作者工作中的重点之一。本文以“广场舞”为例,就如何在社会和谐的大前提下,让群众文化活动有序、健康地发展,进行一些探索和研讨。
一、群众文化在社会文化建设整体格局中的地位
群众文化,是指人们职业外,自我参与、自我娱乐、自我开发的社会性文化。是以人民群众活动为主体,以自娱自教为主导,以满足自身精神生活需要为目的,以文化娱乐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现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目的在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因此,群众文化活动的建设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整体格局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群众文化活动是一项事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系统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时代的发展,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形成的普及文化知识、传播先进文化、提供精神食粮,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各种公益等作用日益凸显。首先,从文化的形态及其自身的特点上看,群众文化具有公益文化的必然属性,其形态是以满足人民对文化的需求为根本目的。第二,作为群众文化,其本质是人民群众自娱自乐,通过自发组织以兴趣爱好为基础,形成群众共同参与、体现娱乐精神、具有群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文化活动形式。它有着极为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参与人群,是人民群众真正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形式。
综上所述,在社会的调节功能中,群众文化起着精神调节、宣传教育、普及知识和促进团结、增强凝聚力的重要作用。而正是其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整体格局中的重要地位,群众文化工作者,更应扎实推进,进一步将群众文化工作引导到健康、和谐的轨道上来。
二、娱乐身心与公共领域界限的失衡——广场舞扰民问题探究
广场舞是在广场上表演的艺术形式,同时广场舞的表演形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时间可长可短,完全体现主客观的意识和需要。广场这一特定的表演环境不可能有很好的布景、舞美来体现复杂的表演内容,所以广场舞无论是在表现内容上、舞蹈结构上都不会过于复杂,只要参与者有热情和兴趣,都可以参加广场舞这项活动。
广场舞为“健身操”(包括秧歌)和“交谊舞”两种表演艺术的延伸。而作为既可以娱乐身心又不需要经过长期专业训练便可以被迅速掌握的技能,广场舞的普及率是非常高的。而从场地以及活动本身的成本来看,低成本、高效率、高密集率又是其外在的经济属性。而对于参与广场舞活动的人们,一方面通过运动锻炼体魄,改善身体状况;另一方面,作为可广泛参与的社会性活动,广场舞又满足了人们的社交需求,调节人们心理状况,对参与者的心理健康也起到非常大的改善作用。因此,虽然广场舞流行的时间并不长,但在较短时间内,也吸引了大量的参与者。
最近“广场舞”扰民问题出了不少新闻。一小区内楼上住户因难忍广场舞高分贝音乐的困扰,一气之下向跳舞的人群扔水弹。有人搬来高频率的音响相互对战,更有者放出藏獒驱散跳舞的人群。有的为争场地发生冲突,打伤跳舞者等等。
广场舞是现代城市发展的产物,它一方面放映着城市社区的文明完善程度,另一方面又体现了繁荣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人们对生活的满意度,是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一个重要指标和象征。
作为广场舞的爱好者,在通过锻炼和舞蹈得到自我满足的同时,一方面使得广场周围的氛围十分嘈杂,严重干扰周边城市居民的正常作息。另一方面,由于活动场地有限,出现多支队伍争抢场地的情况也是有发生。根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从参加广场舞活动人群的年龄分布情况来看,50—60岁的人群占据广场舞参与人群的绝大多数。而这一人群,大多已经退休,其作息习惯与上班族有着很大的不同。广场舞大多是以锻炼为目的的文艺活动,而这一部分人群,大多喜欢在早上六、七点或晚上吃完晚饭后聚集,而这些时间段正是大部分上班族还处于睡眠的时间段或刚下班休闲时间,而此时广场舞的音乐,尤其是使用超大分贝音响设备的舞蹈队伍,往往会严重影响人们的休息,因此广场舞的参与者与广场周围的小区居民往往会形成积怨,彼此对立仇视的心态往往会加剧两个群体之间的对立冲突,因广场舞而引发的冲突也层出不穷。另外,随着广场舞的引入,原本安静的社区环境会变得更加复杂。而广场舞所集聚的人群,往往无法一一甄别,这就增加了违法案件发生的可能性,造成小区居民安全感的缺失。而这一切,都导致扰民这一事实的产生,社区居民与参与者之间往往会形成紧张的对峙。两者之间的冲突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和稳定。
三、引导“广场舞”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转变
据统计,全国有超过一亿人跳广场舞,且被越来越多的不同年龄层次的人肯定。鉴于广场舞的积极意义和快速发展趋势,大力发展广场舞、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到其中是大势所趋。要将广场舞引导到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中来,推动广场舞更好地被社会大众所接受,保障其他居民合法权利得到尊重。如何对“广场舞”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的推广,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在制度设计上,政府部门要积极发挥其自身的文化管理职能。一方面,加大旧城改造力度,完善市政规划和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留出足够的公共活动功能区域,增加总量开放的公共性文化服务阵地,减少在社区、住宅区的扰民噪声的扩大。涉及到“广场舞”管理的部门,对广场舞进行系统化的综合管理。文化管理机构、基层文化管理部门和广场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对参加广场舞的团队,进行登记造册,对他们的器材尤其是音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加强监督,避免广场舞扰民事件的发生。加强各个部门与广场管理机构的密切合作,严格规范广场舞活动的时间,形成具有约束力的政策引导。管理部门在时间、设备等细节上加大管理力度,更加严格降低音量和噪音,对于违反制度,应当出台一系列的违规处罚制度,从而形成合力,在政府层面上实现广场舞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第二,当前广场舞的乱象究其原因在于我国文化基础设施环节的薄弱。文化场馆的建设,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居民进行文化活动的需求。因此,在新一轮的城镇化建设中,结合现时需要,在规划过程中一定要将文化基础设施考虑进来。在当前的情况下,积极创造有利条件。要在场地上给予支持,整合、利用各种有利资源,充分开发和利用公园、广场等公共资源,加大文化场所、公益性文化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力度。而政府的主管部门,要在财力和物资上给予帮助,投入资金修建和改进广场舞场地,扩大绿化面,完善照明设施,为按照规定参加广场舞活动的居民尽可能多地提供便利 。
第三,群众文化工作者要加大宣传力度,到社区和广场舞的群体中去,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以文化管理者作为沟通交流的桥梁,通过合理的公正的沟通机制,解决日常生活中出现的矛盾,提升表演队伍的文化修养和素质,教育引导群众增强公民道德和法律意识,加大对广场舞参与者的组织和管理力度。
第四,文艺工作者应根据广场舞这一表演形式,创作出一批能表现广场舞特点的音乐作品和舞蹈成品,音乐元素可多运用一些纯节奏、打拍子等轻松舒缓的音乐、舞蹈表现方式,从音乐和舞蹈的表现形式上降低音乐分贝,避免扰民因素的产生。
第五,开展多种群众文化表演形式,对参与者进行分流,这也是群众文化部门要思考的一个问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活动,如:举办大合唱、歌咏比赛、小戏、小品、曲艺等各种表演形式,举办文艺骨干培训班,将基层活动普及点多集中在节假日在文化广场进行展示,通过文艺骨干的力量尽可能让市民小范围在室内排练,重大节假日由文化部门组织比赛进行集中的展演,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结语
随着广场文化活动的蓬勃发展,广扬舞表现出强劲的生命力和广泛的影响力。群众文化管理者应对问题发挥引导作用,推动广场舞健康有序的发展,推进广场舞这一文化活动制度化、规范化进程的确立。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根本目的是让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享受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惠,坚持社会化、科学化、系统化、网络化,要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既要营造人人参与的氛围,更要构建一个和谐社会群众文化活动的氛围,打造出一个公共文化和谐发展的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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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宛小丽(1960—),女,馆员,研究方向:群众文化。现任职韶关市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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