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就如何有效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做了交流,并对...
[摘 要]基层文化馆(站)在非遗保护传承方面处于最前沿最直接最繁杂的位置,这些单位人员的素质与水平,工作的质量的高低事关该地区非遗工作的成败。本文就此谈谈一些想法。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传承 文化馆(站)
非遗的一大特点,就是大量蕴藏于民间,蕴藏于基层民众之中。因此,基层文化馆、站作为文化系统中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单位,对非遗的保护和传承有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本文以深圳市福田区为例。
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确立了我国非遗保护工作的指导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这是我们做好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向。基层文化馆、站在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严格遵循这一指导方针。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和整体性,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或滥用。在科学认定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中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在方针的指引下,主要应从如下几方面入手,做好非遗保护、传承工作:
首先,要广泛深入开展普查工作,彻底摸清家底,做到心中有数,为保护和传承夯实基础。
福田区是深圳市行政中心所在地,也是深圳市的中心城区。现有面积78.8平方公里,下辖10个街道,92个社区。改革开放前,这里隶属于宝安县,当时共有15个行政村。其先民多是宋、元、明时期由中原及福建、江西辗转迁移来的。为了摸清辖区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家底,有针对性地统筹做好保护、传承工作,福田区成立专门机构,各基层文化馆、站抽调专人,并聘请专家,大张旗鼓地开展了普查工作。田野调查是一件既艰苦又细致的工作。他们每去一个村之前,都要先摸清这个村的基本情况,准备周密详尽的调查提纲,做到有备而去。在普查过程中,通过大会、小会、个别采访等方式,发动群众、搜集线索、深入挖掘;采用录音、拍照、录像等手段,完整记录下全部原始资料。如沙头文化站去上沙村进行普查时,事先了解到这个村有几位阿婆善唱“哭嫁歌”,便抓住这条线索,通过“哭嫁歌”引出了婚俗,又由婚俗引出了新生儿诞生和命名习俗、继而挖掘出男丁点灯习俗,最后还引出了配合各种红白喜事、节庆活动制作各种糕点的民间手工技艺。抓住一条线索,挖出了一串成果。该区各文化馆、站共用了四个多月时间,对全区10 个街道、15个集体股份公司、近60个自然村逐个进行了地毯式普查。共整理和撰写出有关遗产项目和调查报告32篇,摄制DV录相带40余盘,照片上千张及数百小时的录音资料。在整理出的项目中,经过层层申报,共列入国家级名录1个、省级名录2个、市级名录5个、区级名录7个。取得了丰硕成果。通过普查摸清了家底,为制定科学的保护规划,落实具体的保护措施打下了基础。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和全体公民对非遗保护工作的认识,是基层文化馆、站做好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环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我国开展时间不长,很多群众对非遗这一概念不甚了解,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失传的现实和保护意义认识不足。而非遗本身又大量存在于民间、存在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和日常生活中。没有基层群众的广泛参与,没有广大群众投身保护的自觉性,对非遗的保护工作是难以收到成效的。福田区在普查初期就曾遇到过较大阻力。例如现在已经被列入国家级名录的《下沙祭祖习俗》。普查人员最初发现线索后希望深入采访,却遭到一些村民拒绝。后来听说清明节该村要举行祭祖仪式,普查人员又向村里提出去拍照、录像,也被婉言谢绝。也有村民甚至就否认有祭祖这回事。连国家级非遗保护专家去村里参观,也有村民都不太配合。经过多方做工作,才弄清该村曾经因为祭祖被扣上过“搞封建迷信”的帽子。“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所以一直忌讳这件事。普查人员抓住这一点,在村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深入讲解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并且采用现身说法,利用在该村普查出的一些濒于灭绝的非遗线索为例,来唤起村民对非遗保护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一位老村长在听了讲解后感慨地说:“我们村已经完全城市化了,到处高楼林立。但只要一闭上眼睛,眼前就会浮现出过去村里的样子,就能想起我们村世世代代传下来的那些风俗习惯,那些老规矩。可惜现在的年轻人对这些事已经很少知道了。”经过宣传教育,村民的认识提高了,积极性焕发出来了,主动配合,发掘出大量的非遗项目。后来,仅这个村申报的项目,就有列入国家级名录的1个、省级名录2个、市级名录2个、区级名录3个。由此可见宣传教育在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对此,基层文化馆、站的工作人员自身也有一个宣传教育、提高认识的问题。要真正认识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是凝聚民族情感、增进民族团结、振奋民族精神、维护国家统一的重要文化基础,对弘扬中华文化,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类共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刻认识到:一个民族深层文化基因的改变,必然带来民族个性的变异和扭曲以及民族特征的弱化甚至消亡。我们应该从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努力克服重申报、轻保护;在传承中人为地加进一些现代元素,使之变成洋不洋、土不土的四不像;为了经济利益把一些具有民族特色的风俗活动加进旅游项目中,把非遗变成闹剧等错误倾向。只有自身认识提高了,才能唤起我们的自觉意识,才能在工作中焕发出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真正地、切实地做好非遗保护、传承工作。
做好非遗保护传承工作,还必须制定科学的保护规划、落实具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中国有句古话:“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规划的有无,直接关系到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成败。由此可见制定科学的非遗保护工作规划的重要性。每一个非遗项目都有其存在的具体社会环境,我们在制定规划时,一定要从实际出发,根据每个项目的不同情况,分类指导,制定出有针对性的保护规划和具体措施。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某种特定的物质文化遗产作为载体。比如福田区沙头街道《下沙祭祖习俗》和《沙尾莫氏点灯习俗》都离不开祠堂、祖墓等特定场所。如果这些物质文化遗产一旦消失,依附其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就难以存续。在制定这类非遗项目保护规划时,就要注意把非遗保护工作与城市发展规划相结合。避免一些非遗项目在城市化、现代化浪潮中因失去其依托的特定场所而消亡;对传统表演艺术类项目,则要注重传统剧(节)目及其文献资料的挖掘和整理,及时抢救记录老艺人及其代表性剧(节)目;对民俗类项目,要注重在相关社区的宣传,注重与民俗活动的结合,促进群体传承;对传统技艺类项目,要注重代表性传承人的技艺和工具、原材料的保护,注重代表性传承人主要代表作品的征集和保存。如该区上梅林街道的《上梅林凉帽带、围裙带编织技艺》项目在列入深圳市级非遗名录时,其代表性传承人邓英莲已是80多岁高龄,为了防止因代表性传承人离世而造成项目失传,在制定该项目保护规划时,梅林文化站就特别注意对下一代传承人的保护和培养,预防这个项目因代表性传承人离世而消亡。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分丰富,能够列入各级保护名录的毕竟是少数,还有大量散落于民间而未列入名录的种类纷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福田区除了《下沙祭祖习俗》、《不孕不育症中医疗法》等已列入国家级及省、市、区级的项目外,还有众多的民间故事、民间歌谣;农业、渔业、养蚝业等生产习俗;民间糕点、渔猎工具、各种竹编工艺制作等民间手工技艺;居住、饮食、衣饰、婚丧嫁娶等众多生活习俗;还有对天后、三圣、龙母、洪圣公等的民间信仰等等都并未申报遗产名录。这些传承了数百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逐渐消亡,亟待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对此,福田区文化部门组织专人,对全区的非遗进行收集整理,编写了《深圳市福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汇编》一书,配合该书的编写,对大多数项目进行了拍照、录像,分类存档。该区沙头文化站也组织人员编写了《沙头之根》,系统记录了区域内的非遗项目。而该区梅林文化站则与上梅林股份公司积极配合,拨出专款,抓住文化遗产日及各种节庆,组织村民开展非遗展演活动,发动年轻人来参观、学习,坚持每年开展一至二次全村性的大型活动,经常性地开展一些小型活动。公司还拿出费用,聘请高校师生来村编写村史,记录非遗形成发展的历史渊源和传承情况,使该村的非遗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和传承。
做好非遗保护、传承工作,还必须要重视和加强对传承人的保护。
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承者,传承人能否正常开展传承活动,能否有序传承、接替,直接关系到非遗项目的存续和消亡。因此基层文化馆、站一定要重视对传承人的保护,支持和帮助他们开展授徒、传艺、教学、交流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传承活动中的具体困难。深圳福田区文化馆专门设立了非遗馆,既集中展示该区的非遗项目,又解决了传承活动场地,为该区非遗的传承创造了条件。对后继人才的培养是确保非遗得以有序传承的重要一环。该区《上梅林凉帽带、围裙带编织技艺》项目,因为上梅林文化站注重对后继传承人的培养,在代表性传承人邓英莲去世后,新的代表性传承人已全面继承了其技艺,从而保障了这个项目没有因代表性传承人的离世而消亡。
当前,多数基层文化馆、站在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中遇到的一个共同困难,便是缺乏专门人才和资金短缺,这确实需要引起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基层文化馆、站也要积极想办法,多层次、多渠道解决人才、资金问题。福田文化馆采取公开向全社会招聘的办法,聘请专家,参与工作,为该区在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发挥了关键性作用。在资金问题上,他们除确保上级下拨的保护经费专款专用外,还充分发挥各保护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多渠道筹集资金,组织全社会力量,共同守望精神家园,传承文化基因。深入持久地做好非遗保护传承工作。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文件;
[2]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巴黎,2003;
[3]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7;
[4]深圳市福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汇编.深圳:海天出版社,2008。
作者简介:刘培(1973-),女,副研究馆员,深圳市舞蹈家协会理事、福田区舞蹈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现任福田区公共文化体育发展中心非遗主题馆艺术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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