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研究局局长 政府负债极可能超出了债务警戒线
高东晓
[摘 要]在“互联网+”经济时代影响下,我国的共享经济与网约车行业得到了较大发展。在这一背景下,文章以提高共享经济中的“互联网+”特征以及资源性、服务性特征对网约车监管措施开展了专项研究。
[关键词]共享经济;网约车;监管措施
[DOI]10.13939/j.cnki.zgsc.2017.33.083
1 共享经济与网约车产业关系
1.1 “互联网+”时代下的两者关系
在对共享经济与网约车产业发展研究中我们发现,两者的发展基础都是“互联网+”经济模式。在“互联网+”经济形势下,共享经济与网约车模式都具有以下的经济特征。①互联网技术与传统经济的结合。在“互联网+”经济发展中,网络经济与传统经济体系结合特征极为明显。其中共享经济与网约车模式都具有这一特征。如共享经济中利用网络平台实现闲置资源的共享,进而发挥出其隐藏的经济价值;而网约车则是通过网络平台,为出租车行业提供新的租赁平台。②对传统经济的调整。在实践中我们发现,“互联网+”经济对于传统的商业、服务业、金融业等传统行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同时对其提出了新的挑战,进而促进了行业的整体调整。与之相比较,共享经济是一个较大的经济领域,进而形成了我国许多传统行业的整体调整。而网约车模式则是在共享经济理念下产生的一种新型出租车应用模式,进而促进了出租行业整体的调整。
1.2 共享经济理念对网约车未来发展影响
如何更好地发挥出社会经济潜能,进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是各行业发展的重要研究对象。在这一研究中,共享经济理念的提出起到了重要支持作用。单就网约车行业而言,早期的网约车就是由社会中的闲置车辆组成。在网约车行业的未来发展中,共享经济理念的应用可以发挥出以下作用。①实现行业内部闲置资源的再利用。目前出租行业中的闲置资源现象较为严重,特别是专业司机人力资源较多,而企业能提供的车辆较少造成了人力资源的闲置。在这种情况下,共享经济模式为这些闲置资源的再利用提供了支持。②提高了行业的便利性。共享经济的另一个特征就是便利性,而与传统出租车行业比较网约车的便利性也是其重要的特征,这也成为了网约车未来发展的重要动力。
2 当前网约车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地方法律法规出台滞后,管理实效性差
在网约车行业监管过程中,法律法规监管占据着重要位置。但是在实际的监管过程中,遇到了以下的实际问题。①地方行政法规出台滞后。在当前的网约车监管中法规出台出现了严重的断层。目前国家层面已出台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但是在省级层面只出台了较为笼统的实施意见。而作为网约车的实际管理层面,各级城市人民政府对于网约车行业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进度不一。目前已出台网约车相关管理法规的地级市还占不到一半,并且具体规定有待细化。②法规管理缺乏实效性。在对地方网约车管理法规出台研究中我们发现,目前各地方出台的政策与法规中过多的引用了国家管理实施细则,其内容中对于地方交通、网络、金融、安全等重要相关内容引用做出具体的、详细的、分解到各部门的规定较少。这一问题的出现严重地影响了其法规在管理中的实效性,进而严重地影响了其管理的实际效果。
2.2 多方管理部门协作不畅,缺乏统一管理
在当前的网约车管理实践中,其管理内容较为复杂,因此需要各类管理部门的合作参与。在网约车行业的建立与发展中,其参与管理的部门包括了发展改革、价格、通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人民银行、税务、工商、质检、网信等多部门参与。但是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这些部门难以实现资源数据网络共享,进而造成了以下的两方面问题。①各部门协调不畅。由于各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困难,因此无法实现部门之间的无障碍沟通,进而造成部分部门管理数据滞后、信息数据通信不畅等问题。②缺乏统一的行业管理。在当前的网约车管理中经常出现管理“踢皮球”现象,影响了行业管理监管质量。同时在实际的管理中,部分部门想要参与管理但是缺乏信息资源与抓手,尤其是在市级政府各部门之间,这种现象较为严重。
2.3 网络管理混乱现象严重,安全性有待提高
网络平台是网约车行业建立的基础,也是行业监管工作核心内容。但是在网络监管中,管理者大多遇到了以下的几个问题。①非法软件的应用。约车软件是当前网约车的重要平台,也是网约车行业建立的基础。但是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非法约车软件的应用影响了行业的正常发展。这种非法软件在实际应用中包括了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未经管理部门许可的非法运营网约车软件;二是正规网约车司机使用违规约车软件用于选单与抢单工作,影响了网约车运行的公正性。这些软件的应用严重影响了网约车行业的正常发展。②网络信息安全。网约车行业中含有大量的隐私性信息,如客户数据、司机数据以及企业内部信息等。但是网络平台安全问题一直干扰了行业安全性。因此網络系统的安全性,也应是相关管理部门下一步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
3 网约车监管措施发展
3.1 以发展与服务性为导向完善管理法律法规
在网约车地方性法规建设过程中,除了紧密地围绕国家相关法规外,还需要注意以地方行业发展,以及本行业服务性为导向,开展监管法规的建设工作。①行业发展性法规建设。促进网约车行业发展是出租车行业发展的必要途径,也是法规监管的主要目标。因此地方特别是基层地方实际管理的法规建设中,发展性应是立法者主要的考虑因素。如地方法规建设中,应着重于网约车未来发展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而减少未来监管中法律漏洞的出现。②提高行业服务质量。作为一项交通服务行业,服务质量是行业发展的基础。因此地方法律建设中服务性应是我们注意的主要因素。如如何在法律中确保乘客利益、利用法律保障网约车服务质量等,都是下一步法律法规建设的重要内容。
3.2 建立综合化的责任性管理部门
随着地方网约车行业的不断发展,协调联合管理方式由于数据不协调、工作效率差等问题已经不再适合复杂的管理环境。因此在管理过程中,我们需要在联合管理机构的基础上建立综合化的责任管理部门。这一部分的建设需要达到以下的几点要求。①权威性。在网约车管理过程中,管理部门的权威性极为重要。因此在部门建设过程中,我们需要确保其在管理中的权威性。如交通管理部门应在该部门协调下完成交通管理工作,确保其执法监督得到有效执行。②信息准确性与时效性。为了管理措施的有效性,各级责任管理部门应确保其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因此其应在云技术支持下与相关管理部门(如交通、网络、工商、价格等)、共同建立网络信息化监控平台,并及时进行更新,确保其管理信息数据落实到细节内容。
3.3 建设专业化网络监管机构
网络监管工作是确保网约车行业(增加“健康”二字)发展的重要监管内容。因此在监管实际工作中,专业化网络监管机构的建立极为重要。专业网络监管机构的建设包括了以下内容。①非法软件的监测。在新的非法约车软件出现后,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责就是对软件的使用情况、发放销售渠道等进行监控,并及时上报管理部门。②网络安全监控。对于约车计算机系统可能遇到木马、病毒等问题,监管技术人员应做好系统网络安全监控,并定期对系统进行更新、维护、应急杀毒等工作,确保网络系统的整体安全。③数据安全防护。为了确保系统中的数据安全,监管部门应定期对数据库进行更新、备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系统数据安全。
参考文献:
[1]侯登华.共享经济下网络平台的法律地位——以网约车为研究对象[J].政法论坛,2017(1).
[2]王玎.共享经济视野的网约车监管方式[J].重庆社会科学,2017(3).
[3]王静.中国网约车的监管困境及解决[J].行政法学研究,2016(2).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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