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燕红
一、问题的提出
众所周知,英语中history这个名词可以解释为“历史”,也可以解释为“历史学”或者“历史记录”。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区分了“历史”和“历史学”两个概念。他把真实发生的历史称作Geschi chte,而Geschi chte这个德语名词则来自动词geschehen,其含义是“发生”;把人们尤其是历史学家们对真实历史的描绘,即历史学,称作Historie。然而不管是作为“历史”还是作为“历史学”的解释,它都是一种历史的记录,是特定的历史时代由特定的人撰写的关于那个时代的记录。因此,承载着历史的历史文本或者流传物不可避免地带有撰写者的主观意识和时代烙印。在这里,我们可以理解为,人是具有历史性的。历史的记录者与其所处时代背景密切相关,历史文本同样也摆脱不了时代的印迹而具有自身的历史性。
传统的历史观基本上主张进行历史理解的时候要尽最大的可能追求历史的真实,要尽可能摆脱理解者的时代局限性,避免用现代人的眼光看待古人。虽然“古人不见今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今天的“月”看到“古人”,从而窥探古人所处的古时候,理解那一段曾经的岁月。兰克认为,历史理解的合法性依赖于历史学家能接近上帝全知的程度,这种接近是通过使自己脱离其在历史中所处的位置并综观历史为一统一体而达到的。因此,在兰克那里,历史研究的目的就是“与万物共同感觉,共同知识”。[1]狄尔泰等人则完全秉承历史主义,他们主张完全抛弃当下视域去追求历史事实的纯粹客观性和有效性。
然而问题就在于,我们真的能够达到历史事实的纯粹客观性和有效性吗?我们可以彻底地摆脱原本具有的历史性而不带一点一滴的主观色彩进行历史理解吗?
伽达默尔在其著作《真理与方法》中单独用了一个章节讨论了效果历史原则,可见他对此概念的看重。理解按其本性乃是一种效果历史事件。效果历史的提出,是建立在对历史意识的批判与反思上的。伽达默尔一反历史客观主义者对历史的理解看法,提出了进行历史理解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效果历史意识。
二、伽达默尔对历史意识的批判
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最早在历史理解中将近代的诠释学引入到哲学领域,但是他们都没有完全摆脱近代认识论的影响,仍然将历史作为一种理解“对象”,坚信我们完全可以达到对历史的正确理解。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时代背景影响下,客观性概念深入人心,以德洛伊森和兰克为代表的德国历史学派将历史作为客观的理解对象,主张以恢复历史的本来面目为目的,客观地进行历史研究,这就是我们传统认为的“历史意识”。他们总是将注意力放在对历史现象或者历史传承下来的作品的关注上。在对历史进行理解时着眼于主体(理解者)对历史对象的客观理解,要求理解者剔除自身的主观性,不带任何时代的烙印去追求历史的客观真实,不用今天的眼光和标准去看待过去的东西。这种主张,将理解的目标完全锁定在了追求作者的原意的认识上,纯粹是以旁观者的姿态去理解对象。“历史意识给自己提出这样的任务:从一个时代的精神出发理解那个时代的一切见证,使他们远离我们当前生活吸引我们的种种现实性,不在道德上自以为是,而是承认过去也是人类的过去。”[2]这种认识恰恰忽视或者轻视了历史现象或者历史作品在历史上产生的效果。
就像科学家可以运用各种工具从外部认识物质事物一样,在历史意识的影响下,史学家认为我们也可以从外面来理解历史。但是对于伽达默尔来说,历史不仅仅是人类活动的结果,更应该被理解为一种意义的总体关系。他写道:“真正的历史对象根本就不是对象,而是自己和他者的统一体,或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同时存在着历史的实在以及历史理解的实在。”[3]所以,并不是历史属于我们,而是我们隶属于历史。早在我们通过自我反思理解我们自己之前,我们就以某种明显的方式在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中理解了我们自己。“主体性的焦点乃是哈哈镜。个体的自我思考只是历史生命封闭电路中的一束火花。因此,个人的前见比起个人的判断来说,更是个人存在的历史实在。”[4]
“理解按其本质乃是一种效果历史事件。”这实际上是意识到了我们与历史对象有区别的历史意识本身就包容在效果历史中,他本身是效果历史的一部分。真正的历史意识应该是效果历史意识,即认可效果历史对我们的影响是我们进行历史理解的前提,是任何的方法论都无法去除的。因此,效果历史意识就是理解过程中的一个要素。
三、效果历史意识
伽达默尔认为,效果历史意识这个概念中合理地存在着某种两重性,这种两重性在于:它一方面用来指在历史进程中获得并被历史所规定的意识,另一方面又用来指对这种获得和规定本身的意识。这种意识由历史效果形成,是历史效果的表现。这种认识透视了其论证的意义:效果历史的规定性也仍然支配着现代的、历史的和科学的意识——并且超出了对这种支配活动的任何一种可能的认识。效果历史意识在一个如此彻底的意义上是终究的,以致我们在自己整个命运中所获得的存在在本质上也超越了这种存在对其自身的认识。但是这却是一个不应局限于某一历史境况的基本见识。当然,这种见识在现代的历史研究和信奉科学客观性的方法论理想面前也遭到了来自科学自我理解的特殊反抗。[5]
简而言之,效果历史意识其实就是诠释学意识。伽达默尔认为,效果历史意识首先是对诠释学处境的意识。它意味着我们并不是在它之外来理解,而是始终处于一种处境中,始终参与其中,在其中的我们完全被处境所包容。效果历史的反思就是要阐明这种处境。这里所说的处境反映了历史存在的本质与我们自身存在本质相互沟通的可能性。但由于我们自身作为历史存在的本质而造成了反思的不可完成性。伽达默尔规定了主体的一切观念,他认为他者不能被主体完全所认识,因为人不可能具有绝对认识,人也永远不能穷尽于自我认识。
在伽达默尔那里,处境概念表现了一种限制视觉可能性的立足点,因此视域概念在本质上也属于处境概念。
历史流传物代表着一个已经成为过去的历史视域,这种视域因为我们的理解而进入当代,与我们当下的视域相互交融,使我们得以真正地理解历史。历史也因此而获得了新生,向我们开启它在当代的视域,充分体现了历史视域与当下视域之间的融会贯通,我们也因历史而获得了进一步的提升。
四、结论
传统的历史意识往往忽视了历史传承物在历史上产生的影响,即忽视了历史文本本身的历史性,因而,狄尔泰等人所赞成的历史的客观真实即为历史的理解。伽达默尔深刻地批判传统的历史意识,反对一味地摒除个人的历史性而纯粹追求历史的客观真实。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效果历史意识。它看到了理解者和历史文本的历史性,以此为前提开展对历史问题本质的探究,“理解按其本质乃是一种效果历史事件”。效果历史通过视域融合得以实现,在某种意义上说,历史即效果历史。然而,伽达默尔的目的并不在于为历史描述或者历史研究提供一种方法论的指导,“我们并不是要求效果历史应当发展成为精神科学的一种新的独立的辅助学科,而是要求我们应当学会更好地理解我们自己。”[6]张汝伦更是明确地提出,伽达默尔历史意识批判的一个根本的目的是要拯救经验概念。从理解的角度上或者可以这么说,效果历史的提出,为我们实现不同的理解提供了可能。效果历史是科学意识的一种必不可少的要求。
注释:
[1]洪汉鼎.诠释学—它的历史和当代发展[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90.
[2]转引自张汝伦.二十世纪德国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531.
[3]伽达默尔.诠释学I.真理与方法,洪汉鼎译 [M].北京: 商务印书馆,2010.424.
[4]乌多﹒蒂茨.伽达默尔,朱毅译[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50.
[5]伽达默尔.诠释学 II:真理与方法,洪汉鼎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12.
[6]伽达默尔.诠释学 II:真理与方法,洪汉鼎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231.
(作者单位:广东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