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的财政经济效应探析
吴丹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转型,为防止重复征税行为的出现,政府出台了“营改增”的政策,以实现税收制度的完善,而“营改增”落实后,会产生不同的财政经济效应,给经济带来不同方面的影响。文章从多方面阐述了“营改增”带来的财政经济效应,包括企业税负、财政收入等。
[关键词]“营改增”;企业税负;财政收入;产业转型
[DOI]10.13939/j.cnki.zgsc.2017.33.107
“营改增”最初是在上海开始试点,随后开始在全国实施,在税务的征收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而不论是从理论的角度分析,还是从实践的角度分析,它都是税制改革质的改变,对社会各方的财政经济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影响财政政策的制定。
1 “营改增”对财政经济的影响
1.1 企业税负
“营改增”实施后,可补充减税政策的不足,呈现出减税幅度较大的特点,对企业、行业与产业的税负造成影响。
(1)企业税负。“营改增”在企业试点后,可以带来减税效应。企业未实施“营改增”前,服务企业需缴纳各项税款,包括营业税、增值税等,而营业税与增值税都无法直接扣除,容易出现重复征税的现象。而企业需要缴纳的营业税包括两部分,一是企业自身的营业税,二是购入服务产生的营业税,“营改增”落实后,二次营业税与增值税可以直接在服务企业的销项中直接扣除,防止服务企业和上游企业重复征税,所以可降低企业的税负负担。[1]
(2)行业税负。“营改增”在某类型企业的应用后,可以减少税负,但这一情况并不会出现于所有的行业中。比如以交通运输业为例,其整体税负上升的原因是,营业税的征收从3%提升为11%,且进项税款的减税部分与税率增加的部分有很大差距,但如果把整个行业细分,可以分成航空运输、陆上运输与水上运输,航空运输需要使用大量的燃油,并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与机器的维修,这些都可以归到减税的范围,税务有较大的减幅,陆上运输可以减税的范围较小,且道路的路面收费也是税务征收的范围,增加了企业的负税,水上运输在“营改增”开始前,已经购买了大量的设备,后期不会因为设备的因素导致税负增加,所以税负明显减少。
(3)产业税负。“营改增”不仅可以避免重复征税,也可以减轻产业链税收的负担。其税负变化分为三种情况,而在这三种情况下,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一是下游企业不属于增值税范畴的纳税人,如果企业税负出现变动,产业税务也将发生改变,二是下游企业归于增值税的范畴,企业、下游企业税负的变化将决定产业税负的变化,即企业税负增加,产业税负减少,三是下游企业归于增值税的范畴,下游企业的税负明显超过上游企业,“营改增”在下游企业的应用的效果将优于上游企业,有很好的激励作用。
1.2 财政收入
(1)财政收入。“营改增”政策实施后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结构性减税,所以,它可以增加或减少各省市的财政收入,减少税负在所有财政收入的比例,比如江苏省、浙江省等。在试点结束后,江苏省的税负缴纳金额减少了100亿元,浙江省为60亿元,相对应的财政收入有金额不等的增加。而这些省份有大量减税的原因是,进行“营改增”试点的企业需要上缴的营业税近乎所有营业税的30%,但这些省份的企业几乎达到了50%,所以,“营改增”实施后有大量减税,并带动了财政收入的增加。如此,可以总结出,“营改增”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实现财政的增收。
(2)财政补贴。企业实施“营改增”后,虽然有将近九成的企业都实现了减税,但剩下的企业依然会面临税负增加的情况,而税负增加多以一般纳税人为主。其原因是,实行“营改增”的企业大多规模较小,最初征收营业税的比例是5%,随后调整为3%,实现了减税,但其他规模的企业可能出现税负增加的情况。对于这类企业,设立试点的区域会为其提供财政补贴,如此,既增加了税负的支出,也会增加政府的财政支出。
(3)财政分担。“营改增”的财政减收可以以负担主体为切入点展开分析,把整个负担分成三部分,分别由中央、试点地区、有关地区共同承担,这一过程中企业的增值税由地方政府承担,下游企业的增值税由中央、地方承担,前者为税额3/4,后者是税额的1/4。
1.3 产业转型
(1)主辅分离。实施“营改增”前,企业内部门的对外提供服务时,无须缴纳营业税,但如果服务部门与企业脱离,服务形式就會从内部服务变为外部服务,需要缴纳营业税。即“营改增”落实后,服务部门独立,为原所属企业提供服务后需按照比例缴纳税款,但这部分税负可以抵扣,不会因为部门独立增加企业税负。如此,可以清除主辅分离的故障,让很多有重要价值的部门从企业中分离出去,创造更多的价值,加快企业转型。[2]
(2)服务外包。当下,对于一些可以进行服务外包的行业,企业会把部分不重要的工作外包,并已经形成潮流,但外包带来的税务明显多于企业本身的税务,所以服务外包的发展水平较低。而“营改增”实行后,虽然外包依然会带来税负,但可以从企业增值税的进项税中扣除,不会对企业造成较大的影响。如此,可有效消除外包发展的阻碍,减少税负,并实现了生产制造与服务专业的统一。
(3)服务制造。随着科技的发展,很多制造企业开始转变自己的经营理念,从生产型向服务型转变,并逐步形成服务型制造企业。这类企业的经营特点是;把核心以外的业务外包,并接受其他企业的外包业务。其在“营改增”实施前的税负情况是;很多税款相互渗透,之间没有明确的界定,不利于税款的增收,增加了企业的税负。“营改增”实施后,对产品与服务的增值税有了明确的划分,不会再出现增值税无法区分的情况,而其也建立了增值税的抵扣机制,消除了重复征收的矛盾。如此,可以让服务型制造企业的服务更加精细化。
2 “营改增”面临的挑战与税改的建议
2.1 “营改增”面临的挑战
首先,一部分参与试点企业的税负增加。这些企业税负增加的原因是,人力资源的投入较多,外购的成本明显减少,企业可以抵扣的税负中,多以人力与外购为主,如果人力资本过多,极有可能增加企业的税负;固定资产需要较长的时间才可以更新,而在“营改增”以前,一些企业已经完成资本更新,短时间内没有可以抵扣的进行税额,所以,税负增加;增值税税率调高。
其次,地方财政税收的收入变少。营业税属于地方税的范畴,增值税由中央与地方共享,所以,需以中央、地方分享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全面落实“营改增”,但这一方式导致的结果是,地方财政收入减少,削弱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2.2 税改的建议
对于税制改革的完善,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确定统一的增值税税率。增值税只有保持税率的统一,才可以真正减少税负,对于需要调节的部分,可以调整其他税率,确保“营改增”实施后,基本税率仍是17%。二是增加地方政府的分享比例。为提高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增加财政收入,中央与地方税额的分享比率应适当调整,让其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改革中。三是避免企业税负增加。企业税负增加的原因有很多,而解决问题的方式之一是由地方政府给予补贴,但其对地方政府的影响是,财政支出增加,所以,地方政府需调整补贴金额的数量,为政策实施提供便利。
3 结 论
本文共有两点分析:一是“营改增”对财政经济的影响,包括企业税负、财政收入与产业转型;二是“营改增”面临的挑战与税改的建议。由此可以得出,“营改增”的实施虽然可以减少税负,但也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以消除实施的障碍。
参考文献:
[1]赵连伟.营改增的企业成长效应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5(7):20-27.
[2]张伦伦.营改增减收效应的政府间分布特征[J].税务研究,2016(12):20-24.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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