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问题研究
任淑侠
[摘 要]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建立和发展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文章对铁岭市国库集中收付的状况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现状;发展对策
[DOI]10.13939/j.cnki.zgsc.2017.33.074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建立和发展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是指将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按照不同类型,分别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的方法,将款项支付到商品或货物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目前国际上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早已普遍实行该种制度。
1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概述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主要包括四类账户:国库单一账户、零余额账户、财政专户、特设专户。
(1)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开设的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以及与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的账户。
(2)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用于记录和反映预算资金的日常支付活动,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的账户。包括:①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②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规定的结算业务。
财政直接支付——是按照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的资金用途和用款进度,根据用款单位申请,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账户的支付方式,包括工资支出、政府采购、转移支出。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按照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资金用途,根据财政部门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送代理银行,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单位零余额账户或特色专户,将财政性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包括小额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3)财政专户: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为核算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在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资金专户。我国的财政专户主要包括专项支出财政专户、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非税收入收缴财政专户、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财政专户四类。
(4)特设专户:是用于核算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财政部门批准的特殊专项。一般而言,特设专户就是为社会保障专用基金、公路客运设施建设专用基金、粮食风险金等专门设立的户头。
2 铁岭市当前国库集中收付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铁岭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从2003年4月1日起运行。十多年来,在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增强财政统筹调度资金能力、加快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步伐、促进财政管理工作规范化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随着财政经济形势的变化,特别是近年来审计部门对预算单位财务审计和单位领导经济责任审中的检查中暴露出很多问题。
2.1 原有制度留有缺口,执行中作用被放大,专用存款账户收支不合规现象普遍
2003年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时,为了妥善解决预算单位往来和支付现金需求,制度设计中给每个预算单位留有一个往来专户,专门用于解决对外债权、债务问题,但在预算执行中,个别执收单位以此账户为载体“坐收坐支”财政收入,索取不正当收入形成“小金库”;还有的将单位“零余额”账户资金擅自转存到“往来”账户中虚列支出或改变资金用途,专用账户被各预算单位挪作他用。
2.2 大额“提现”和大额“支现”问题一定程度存在
部分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不依用款计划办事,将大部分现金提出留在单位待支,增加了资金运行风险,也相应产生大额“支现”问题。没有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
2.3 预算单位财务管理不严
预算单位没有做到严格把关,导致报账不及时、报销票据不合规、支出超范围和标准、招待费超支现象较多。
2.4 政府采购管理不到位
预算单位没有完全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操作,该政府采购的不采购,或先购置资产,后补办手续;固定资产不入账或入账不及时,造成账实不符。
2.5 预算单位私设账户,私存财政资金,坐收坐支
主要是执收单位将应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培训费、租金收入等非税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直接坐支,用于补充招待费、办公费、印刷费、交通费等公用经费超支。
3 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收付的意见和办法
3.1 取消各单位往来账户,彻底实行财政集中收付管理
按照国家和省财政提出的改革单位和资金范围“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单位资金运行,取消各单位自行核算(部分在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核算,以下简称“集中收付中心”)的专用存款账户,由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在市商业银行统一开设一个单位专户,专门核算纳入中心核算的所有预算单位的自有资金及有关往来款项,实行分户分账核算。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单位专户核算范围进行收支管理和报账,不得再另设账户自行核算。
3.2 强化零余额账户支付监管,建立预算单位备用金或推行公务卡消费制度
一是按照《现金管理规定》,明确现金提取范围,不符合规定的,原则上不予提现。二是建立预算单位备用金制度。每月单位可自行提取一定数额现金办理单位零星支出业务;超额提现及其他结算方式均实行财政审核、背书审批管理。三是推行单位公务卡结算管理。对于单位人员外出或超限额支出,实行公务卡结算。四是强化单位非现金支出的审批管理。各预算单位要尽量减少现金的使用量和库存量,尽量使用转账、电汇等其他方式结算。
3.3 强化单位财务管理监督职责,完善预算单位会计报表体系
按照预算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管理权不变的原则,单位负责人是会计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会计工作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不合规、超范围、超标准支出票据及不合理收入要严把审核关口;完善各预算单位按月财务报表制度,预算单位要确保数字真实准确、内容完整、账表相符,报送及时;财政部门要根据单位报表,重点核查各单位财政拨款额是否准确、是否按预算执行,经费来源、运用去向是否合规、合理,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往来款项有无遗漏,有无违反财经纪律、政策、法规现象等。
3.4 强化单位政府采购管理,严格固定资产管理
一是规范单位自行采购、自筹资金行为和采购审批手续,扩大直接支付范围。对纳入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实行政府采购;对预算内资金实施政府采购的,须经政府采购零余额账户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严禁单位擅自采购和将财政直接支付项目转化为财政授权支付资金,或先行采购后补办手续的行为;对有条件进行直接支付的,如集中结算的水电费、印刷费、办公费等,可向财政相关业务科室提出“直接支付申请”,经审批后由集中收付中心直接支付到供应商。二是加强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對集中收付中心返还的采购结算后的财政性资金余额,要及时返还财政冲减预算指标,对不及时返还的,财政部门要在下年度预算中直接扣减经费。
3.5 强化单位遵纪守法意识,提高财会人员理财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定期实行自查和对直属单位监督检查,促进相关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依规理财。二是加强预算单位报账对账管理。每月至少报账一次,确保及时、准确反映预算单位每月收支情况;对不及时报账的,给予停拨经费处理;严格执行定期对账制度,各单位要按国库集中支付要求,设立收支辅助账,定期与市财政相关科室、集中收付中心对账。三是提高单位财务管理人员理财水平。各单位要设置专职财会人员专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并强化对财务管理人员培训及任职资格审查管理。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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