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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鸠鸟杖首探寻汉代养老制度

汉代玉鸠鸠杖首及养老制度李海艳【摘要】鸠鸟在我国灿烂辉煌的文化史上一直是备受人们喜爱、关注,甚至是被崇拜的鸟类,它后来演变成了尊老、爱老这一传统美德的化身。到了先秦时期,鸠鸟的形象开始出现在制作的手杖的顶端,人们称之为鸠杖首或杖首。锦州市博物馆收藏的汉代鸠鸟铜杖首为我们探寻古时候老年人的社会权益提供

汉代玉鸠鸠杖首及养老制度

李海艳

【摘 要】鸠鸟在我国灿烂辉煌的文化史上一直是备受人们喜爱、关注,甚至是被崇拜的鸟类,它后来演变成了尊老、爱老这一传统美德的化身。到了先秦时期,鸠鸟的形象开始出现在制作的手杖的顶端,人们称之为鸠杖首或杖首。锦州市博物馆收藏的汉代鸠鸟铜杖首为我们探寻古时候老年人的社会权益提供了珍贵的资料。

【关键词】鸠鸟 手杖 尊老 孝道

这件鸠形杖首(见图1)是于1974年8月由我馆的考古工作人员在锦县(今凌海市)东花乡姚家村采集到的,采集地位于锦州市区东约35公里。锦州地区历史悠久,据《汉书·地理志》记载,锦州秦、西汉时属辽西郡,东汉时期大部分属辽东属国,始终与中原文化有着密切联系。此杖首通高11.3厘米,宽12.5厘米,底部是中空的圆柱体(见图2),口径2.7厘米,用来镶手杖,手杖部分为木制,已经腐烂。圆柱体上铸一只站立的大鸠,头小尾长,头上有一对犄角,眼睛目视前方,炯炯有神,神态灵动,口中衔着食物,其身上的斑纹及爪都非常清晰。大鸠的胸部铸有一只小鸠,张着嘴,抬着头,看着上方,正等着大鸠喂食;大鸠的尾部亦铸有一只卧着的小鸠,它正在向后面张望着,悠闲嬉戏,好一幅母慈子孝、舐犊情深的画面。整件器物造型生动,形态逼真,线条流畅。

远古时期,中国西北的羌人、南方的越人,均把鸠鸟作为部落的图腾。鸠鸟的艺术形象最早出现在距今7000多年的河姆渡遗址中出土的陶盆上。“鸠鸟”到底是什么样的鸟类?古人所说的“鸠鸟”包括五种外形相近的鸟,即祝鸠、鸬鸠、雎鸠、爽鸠和鹘鸠。现代为鸠鸽类部分鸟的通称,通常指斑鸠,状如灰鸽,头小,尾大,胸凹。[1]“鸠鸟”是一种常见的鸟,喜素食,尤其喜欢食浆果;不擅于筑巢,鸟巢结构简单,有“鸠占鹊巢”这种说法;鸠鸟对子女精心照料养育,一经相配便从一而终,不离不弃。缘于鸠鸟的这些良好的习性,所以它很早就成为了艺术家们创作的题材,被寄寓着丰富的情感内容。在春秋时期,鸠鸟的形象与婚姻爱情及家庭生活密切相关。《诗经》中对鸠鸟的歌颂则反映了当时人们对它的认识的情感:“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周南·关雎》)“…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卫风·氓》)“鸤(shi)鸠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仪一兮。鸤鸠在桑,其子在梅。淑人君子,其带伊丝。其带伊丝,其牟伊骥。”(《曹风·鸤鸠》)这些都饱含了当时人们对鸠鸟的颂扬之情。

鸠鸟作为杖首,始于西周,即把鸠鸟形象雕刻于手杖的頂端,这样的手杖称为鸠杖,又叫王杖。在《礼记·王制》中记载,从汉代开始,国家就有规定,老年人便可以“杖于家”,六十岁就可以“杖于乡”,七十岁可以“杖于国”,八十岁可以“杖于朝”。当时以赐杖作为一种礼节与褒奖,持杖的老者享受特别优待,并以此为荣。这时期的鸠鸟已与尊老、养老相关联,并逐渐成为以后几百年来养老敬老的象征。为什么选择鸠鸟形象作为尊老的象征?这是缘于以下几个因素:其一,在《周礼·罗氏》中,就有“中春罗春鸟,献鸠以养国老”的记载。古人认为鸠鸟对老年人身体有很好的滋补作用,吃鸠肉可以延年益寿,所以派专人捕捉鸠鸟。其二,古人认为鸠鸟肠道通畅,消化功能强大,饮食不会阻塞,是一种不噎之鸟,在《后汉书》中礼仪志有所记载:“仲秋之月,县道皆案户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以玉杖,餔之糜粥。八十九十,礼有加赐。玉杖长九尺,端以鸠鸟为饰。鸠者,不噎之鸟也,欲老人不噎。”(古时玉、王两字不分,玉杖亦是王杖)可以看出,古人对老人饮食的安全性还是很重视的,企望家中长者身体康健,吉祥如意,无病无灾。其三,古人认为鸠鸟抚育子孙尽心尽力,一视同仁,平等对待,鸠鸟对待父母亦有孝敬之心。这种鸟类身上所体现出来的舐犊之情与孝顺情怀正是人类维持和谐稳定的家庭生活所需要的,这一点也正好与儒家倡导的父慈子孝伦理观相一致,就是在当代社会也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其四,鸠与九同音,古代两字通用,九是个位最大的数,有独特的含义,象征极高、极长、极大之意,自古为人们所喜爱,历代皇帝更爱“九”,古语“鸠鸟熙春”,就有祝福老人长命百岁,身体健康之意。其五,根据《风俗通》记载,在汉高祖刘邦与项羽相争时,刘邦败于荥阳并被项羽追赶,被迫藏于草丛中,项羽带领兵马随即赶到,这时,头上有一群鸠鸟叽叽喳喳在草丛上叫个不停,项羽以为此处无人躲藏,就撤兵离去,继续向前追赶,刘邦因此躲过一劫。所以说,这群鸣叫的鸠鸟救了他一命。在刘邦即位汉朝皇帝以后,视此鸟为灵异之物,是一种“福气之鸟”,对鸠鸟有种特殊的好感,遂用鸠鸟来装饰杖首,鸠鸟的地位自然也就更高了。由此看来,不管是从传统文化还是从伦理角度来看,鸠鸟都与养老,敬老、护老有密不可分的联系,这正是汉代统治者在无数的动物种类中唯独选中鸠鸟作为敬老、养老、护老标志的主要原因。当然,鸠杖成为保护老年人的法杖应主要归功于汉代统治者以孝治天下的理念,以及不遗余力地贯彻执行这一政策的结果。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美德,是中国封建时期统治者“以孝治国”的主要手段之一。目的是“导民以孝,则天下顺”,就是让百姓“资于事父以事君”,用以维护和巩固其封建统治。中国古代的养老制度始于虞舜,到了汉代,才真正的成熟起来。春秋战国时期,儒、墨、道、法等各家学派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当时的儒家学派并没有成为任何一个诸侯国或是王朝的主流学派,而且在春秋战国时,各国混战,绝大多数男子被迫去战场厮杀,伤亡惨重。女子们也被征去运输粮饷,修筑城墙,这样一来,家中的老人根本无人赡养,生计陷于贫困。秦统一之后法家当道,老无所养的问题更加严峻。秦亡汉兴,这种不良风气犹存。西汉政治家贾谊曾提到:“商君遗礼义,弃仁恩,并信于进取,行之二岁,秦俗日败……然其遗风余俗,尤尚未改……今其甚者杀父兄也……”[2]这样的社会风气极不利于封建统治,迫切需要统治者制定法令来解决这一严峻弊端。在经历了几百年剧烈的社会变革和动荡不安的局势后,这种百家争鸣的局面在汉武帝时期走到了尽头。公元前134年,汉武帝采纳了儒生董仲舒“大一统”的思想和“推明孔氏,抑黜百家”(《董仲舒传》)的建议,从此,儒家思想彻底成为了中国封建王朝的统治思想。汉代的养老制度正是在剧烈的社会变革这一历史大背景下日渐成熟的。

汉代养老制度的具体措施有:

(一)给予老人优厚的物质待遇。汉高祖刘邦在还是汉王时就制定了“三老”政策,“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鄉三老一人为县三老,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复勿徭戍。以十月赐酒肉。”[3]这是汉代建立养老制度的开始。汉文帝曾制诏曰:“老者非帛不暖,非肉不饱。今岁首,不时使人存问长老,又无布帛酒肉之赐,将何以佐天下子孙孝养其亲?今闻吏禀当受鬻者,或以陈粟,岂称养老之意哉!具为令。”[4]“有司请令县道,年八十已上,赐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其九十已上,又赐帛人二匹,絮三斤。赐物及当禀鬻米者,长吏阅视,丞若尉致。不满九十,啬夫、令史致。二千石遣都吏循行,不称者督之……”[5]汉武帝建元元年四月下诏曰:“古之立教,乡里以齿,朝廷以爵,扶世导民,莫善于德。然即于乡里先耆艾,奉高年,古之道也。今天下孝子顺孙愿自竭尽以承其亲,外迫公事,内乏资材,是以孝心阙焉……民年九十以上,有受鬻法,为复子若孙……”[6]“受鬻法”就是给米粟以为糜鬻;“复子若孙”就是有子即复子,无子即复孙也,免除其子孙所有的赋役,让他们能全心全意、全力以赴地奉养老人。在汉王朝成立之初,物质还极其匮乏的情况下,年长者每月能得到朝廷赏赐的米、肉、酒、布匹,足以看出汉代的养老制度拥有最高统治者的支持和保障。

(二)对老人减轻刑罚。汉惠帝即位之初下诏曰:“民年七十以上若不满十岁有罪当着,皆完之。”[7]景帝后元三年,“高年老长,人所尊敬也;鰥寡不数逮者,人所哀怜也……其著令:年八十以上……当鞠系者,颂系之。”[8]颂是宽容,不桎梏的意思。汉宣帝四年,“……惟耆老之人发齿堕落,血气衰微,亦亡暴虐之心,今或罹文法,拘执囹圄,不终天命,……甚怜之。自今以来,诸年八十以上,非诬告杀伤人,佗皆勿坐。”[9]从上述的社会法令推断,汉代的高年老者除了是杀人伤人的首犯,其它一般罪行都不会追究。

(三)授以王杖。鸠杖在历史上还有另外一个名字,那就是“王杖”。“王杖长九尺”,汉朝的一尺约为现在的23厘米,因此,鸠杖的长度大约为2米。1959年,在甘肃省武威磨嘴子汉墓中出土了王杖和十枚汉简,1981年在原地又征集到“王杖诏书令”木简二十六枚。这两次发现的汉简简文中主要涉及的内容是汉成帝时期,对鳏寡孤独的优抚措施,包括减轻刑罚、免除终身赋役、特许卖酒、经商免税等内容,这些与史书上的记载是非常吻合的。在“王杖诏书令”中单独提到了赐高年王杖的诏令,上面记载:汉宣帝本始二年,实行王杖制度,王杖上佩以鸠饰,长九尺,凡年七十以上持鸠杖如同持节,持杖人相当于600石俸禄的官吏,可以自由出入官府,行走天子驰道;经商不征市税,就像当年追随汉高祖打天下又定居关中的吏民那样终身免除赋役;如果有对持杖老人谩骂、殴打者,则比照大逆不道罪来论处。[10]由此可见,在两汉时期,鸠首杖的社会地位已经到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辉煌时期。

汉代除了给老人和鳏寡孤独优待外,还采用奖励制度激励全民皆孝,培植养老、敬老的社会风气,奖励制度包括举孝、复除租役、赐钱帛爵位等,奖赏的同时,也用法律手段严惩不孝之徒,达到监督民众孝事父老的目的。

以法令来维护尊老、养老制度是汉代的首创。汉代“以孝治天下”的政治理念不仅稳定了本朝的封建统治,还成为了以后各王朝为养老立法的原则和依据。虽然汉代的养老制度有阶级性和局限性,但不管怎样,封建君主实行的养老制度对社会风气还是有很大的影响和推动作用的。鸠杖制度和鸠鸟崇拜的习俗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渐渐弱化,以致消亡,手杖也仅作为行动障碍和体弱老人的助步工具,但是中华民族悠久的尊老、养老、护老的良好风尚和传统美德依然代代相传,生生不息。现代社会中已颁布的各种优待老人的法规从实质来看正是对这一传统的一脉相承和发扬光大,可以说,拥有几千年历史的鸠鸟文化仍具有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王泽强.中国文化史上“鸠鸟”形象蕴意、功能及演化[J].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5).

[2]班固.汉书·贾谊[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5.

[3]班固.汉书·高祖上[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5.

[4][5]班固.汉书·文帝[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5.

[6]班固.汉书·武帝[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5.

[7]班固.汉书·惠帝[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5.

[8]班固.汉书·刑法[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5.

[9]班固.汉书·宣帝[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5.

[10]臧知非.王杖诏书与汉代养老制度[J].史林,2002(2):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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