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向卓尼县洮砚乡地震灾区捐款10万元
冯建华 马云
编者按:洮河流域上游达勿村北的一个山梁上,当地村民利用自制的探条对此山梁(白土梁)进行了非法探测、盗挖,盗挖面积3000多平方米,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队得知消息,迅速汇报于上级主管部门,于2008年10月1日对白土梁进行了正式发掘,出土器物大多为陶器,有马鞍口双耳红陶罐、马鞍口双耳灰陶罐、大口罐、单耳罐、单耳杯、三足鼎、石纺轮、石斧等,出土器物基本完整,少量的残破,未出土陶鬲、刀币,出土器物由甘南藏族自治州博物馆(以下简称州博物馆)收藏。
白土梁墓葬群位于甘肃省甘南州卓尼县洮砚乡达勿村达勿坪北面,地处洮河流域上游达勿村北的一个山梁上。2008年9月,当地村民利用自制的探条对此山梁——白土梁进行了非法探测、盗挖,盗挖面积高达3000多平方米。因地处于九甸峡水库淹没区内,地方偏远,交通不便,当地村民盗挖一个月之久,文保部门也未得知。因村民盗挖的声势加大,文物贩子纷至沓来、疯狂地抢购出土文物使事态扩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队员得知消息,急速汇报上级主管部门,甘肃省文物局迅速派来专家对此地进行考察。在当地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对村民家中盗挖的文物进行强制性的收缴,收缴文物达300余件,多数为寺洼文化平口沿陶罐、马鞍口双耳罐、三足陶鼎、陶杯、石纺轮、石斧等器物。
2008年9月20日,笔者接到甘南州文化局副局长张永生同志的电话通知,让笔者和州博物馆副馆长张双成前去达勿坪,对白土梁进行清理性发掘。
次日,州博物馆馆长亲自驾车送行,但由于前日连夜大雨使必经之路“后山坡”路面冲毁,之后便连日阴雨,道路不通,无法通行。9月29日,笔者等重新上路行至卓尼县,会合卓尼县文化馆文物专干雍健同志一同前往,行至洮砚乡时,旧桥已淹没桥身,只露桥面,富有经验的司机包师傅赶快通行,以最快的速度把我们送到达勿村。
随后,我们对墓葬群进行了调查和实地查看并结合州文化局的指示制定出了发掘方案。由张双成任队长,雍健任技术员,笔者担任技术员、摄影、绘图、记录等工作。于10月1日对白土梁进行了正式发掘,出土器物由州博物馆收藏,清理资料两份,一份上交州文化局,另一份存于州博物馆,现将发掘清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墓葬形制
遵从州文化局的指示精神,对白土梁上端未被盗挖的地区进行试发掘。布方2m×30m-2m,编号ZTDB T101,未果。然后又对一坟丘似的土包(其上长满2米高的野刺,当地人称为“猫儿刺”)进行截面洞式发掘布方5m×5m-1.5m,编号ZTDB T102,未果。一连数日并无墓葬,经商议决定请该村一名有经验的盗挖者进行探测,当日探得一物,探工根据经验认为是陶罐,于是以探点为中心布方3m×3m-2m,编号ZTDB T103,未果。
第二天,我们变换思路在盗挖过的缝隙中进行试掘,在白土梁中部根据地形布一探方3m×4m-2m,编号ZTDB T104,在取土90cm时,东墙出土一马鞍口双耳红陶罐,编号T104:1,挖至1.9m时在南墙出土一马鞍口双耳灰陶罐,编号T104:2。在第三层1.9m处M1、M2开口。M1平面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墓室南北长1.2m,东西宽0.6m,墓室狭窄无二层台,长方形木棺紧贴墓壁,木质已朽,残存2/10,从残存的骨骼及棺木遗迹判断,遗骸身高约80-110cm,因此考虑墓主或为孩童,人骨腐朽严重,但葬式清楚,为仰首直肢葬,头朝北。墓室内头脚附近放置着随葬品。M2平面呈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墓室东西长1-1.2m、南北宽0.60m,长方形木棺,木质已朽,残存2/10,从残存的骨骼及棺木判断,该遗骸身高约80-100cm,人骨腐朽严重,但葬式比较清楚,为仰身直肢葬,头朝东,随葬品放置于头部,参照遗骸判断为未成年人。在清理M2时,M3朽棺显露,于是对T104进行扩方2m,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墓室南北长约2m、东西宽0.8m,长方形木棺,木质已朽,残存4/10,从残存的骨骼及棺木判断,该遗骨身高应为1.7m左右,为仰首直肢葬,头朝北,随葬品丰富,达17件之多,均放置于头的顶部和脚下。
二、出土器物
出土器物大多为陶器,有马鞍口双耳红陶罐、马鞍口双耳灰陶罐、大口罐、单耳罐、单耳杯、三足鼎、石纺轮、石斧等,出土器物基本完整,少量的残破,考古发掘并未出土陶鬲、刀币,但在群众盗挖时出过很多陶鬲及刀币。
马鞍口双耳红、灰陶罐14件。标本T104:1,马鞍口、束颈、鼔腹、双肩口耳、平底素面。通高10.1厘米、腹径9.7厘米、口径7.8厘米、底径4.2厘米(图2)。标本M2:2,方形马鞍口、束颈、折腹、平底、双肩口耳。通高9.9厘米、腹径10.3厘米、口径9厘米、底径5.4厘米(图3)。标本M1:1,马鞍口、束颈、圆鼓腹、平底、双肩口耳。通高11.5厘米、腹径11.8厘米、口径8厘米(图4)。标本M2:5,马鞍口、束颈、高折腹、平底、双肩口耳、素面。通高10.2厘米、腹径10.2厘米、口径7.9厘米、底径5.8厘米(图5)。
标本M3:1,形同标本T104:1,通高15.5厘米、腹径14厘米、口径10.2厘米、底径5.4厘米(图6)。标本M3:3,形同标本M1:1,通高11.8厘米、腹径13.4厘米、口径11.2厘米、底径6.5厘米(图7)。标本M1:2,马鞍口、束颈、圆鼔腹、平底、双肩口耳、夹砂灰陶、表面有褐斑、素面。通高10.5厘米、腹径10厘米、口径8厘米、底径5.8厘米(图8)。标本T104:2,形同标本M1:3。通高9.3厘米、腹径10.5厘米、口径7.8厘米、底径3.9厘米(图9)。标本M3:10,形同标本M1:3。通高11.5厘米、腹径11.6厘米、口径9厘米、底径5.4厘米(图10)。标本M2:4,方马鞍口、束颈、圆鼔腹、平底、双肩口耳,颈部两侧饰附加堆纹——绳纹,素面。通高11.4厘米、腹径11.2厘米、口径9.1厘米、底径6厘米(图11)。标本M3:11,形同标本M1:3。通高15.6厘米、腹径13.1厘米、口径10厘米、底径7厘米(图12)。标本M3:5,形同标本M1:3。通高12厘米、腹径13.6厘米、口径10.7厘米、底径6.5厘米(图13)。标本M3:14,马鞍口、束颈、折腹、平台底、双肩口耳。通高11.1厘米、腹径11.2厘米、口径8.4厘米、底径4.6厘米(图14)。标本M3:7,形同标本M1:3。通高21.8厘米、腹径20.3厘米、口径17.6厘米、底径8.6厘米(图15)。
大口红陶罐2件。标本M1:2,侈口、束颈、鼔腹、平底、素面。通高7.1厘米、腹径8.5厘米、口径8.2厘米、底径4厘米(图16)。标本M3:8,平口沿、束颈、高鼔腹、平底。通高39.5厘米、腹径28.1厘米、口径17.5厘米、底径12厘米(图17)。
大口灰陶罐1件。标本M3:5,平口沿、束颈、圆鼔腹、凹底、三乳钉足。通高10.1厘米、腹径10.1厘米、口径10厘米、底径6.4厘米(图18)。
大口双耳灰陶罐1件。标本M3:12,平口沿、束颈、微鼔腹、平底、双肩口耳、夹砂灰陶。通高13.6厘米、腹径10.9厘米、口径9.4厘米、底径6.6厘米(图19)。
平口双耳灰陶罐1件。标本M3:2,平沿侈口、束颈、圆肩腹、平底、双肩口耳。通高12厘米、腹径12.3厘米、口径10.6厘米、底径5.3厘米(图20)。
单耳灰陶罐1件。标本M3:9,平口、束颈、微鼔腹、大平底、单耳、夹砂灰陶。通高12厘米、腹径9.6厘米、口径7.9厘米、底径7.4厘米(图21)。
平口双腹耳罐1件。标本M3:13,平口沿、束颈、鼔腹、平底、双腹耳。通高16.9厘米、腹径13.7厘米、口径7.9厘米、底径6.2厘米(图22)。
单耳红陶杯1件。标本M2:3,平口沿、斜壁、平底、单环耳、素面。通高4.2厘米、口径8厘米、底径5厘米、耳径2.8厘米(图23)。
三足红陶鼎2件。标本M3:6,平口沿、束颈、折腹、平底、三足、素面。通高6.2厘米、腹径10.3厘米、口径9.7厘米、底径5.7厘米、足高1.6厘米(图24)。标本M2:1,形同标本M3:1。通高8厘米、腹径11.7厘米、口径12厘米、底径8.2厘米、足高2.5厘米(图25)。
石纺轮1件。标本M3:12,轮形,中间有一孔,质地为绿洮砚石。直径8.1厘米、厚1厘米、孔径0.7厘米(图26)。
石斧1件。标本104:3,长方形,孔靠近背部,为对钻孔,刃部有使用痕迹,为磨制器,另一面布满土沁。长13.6厘米、宽7.9厘米、厚1.6厘米、孔径1.9厘米(图27)。
三、结语
卓尼县洮砚乡达勿村白土梁墓葬群T104M1、M2、M3属寺洼文化遗存,寺洼文化遗存分布范围主要是泾水、渭河、西汉水、洮河等流域。甘肃省境内自东起合水县,西起卓尼县、临潭县,北入庆阳县,南抵武都,发现了很多寺洼文化遗址和墓葬。经过正式发掘的有临洮寺洼山、西和栏桥、庄浪徐家碾、合水九站、临潭磨沟等。
而此次发掘与收缴的寺洼文化器物,特征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陶器的形态独具风格。以双耳马鞍口罐为代表的器物有别于其他任何一种考古学文化遗存,并与出土的鼎形三足器、袋足鬲、腹耳罐、豆等组成陶器群。
2.出土有石斧、石锛、石刀和石纺轮等生产工具。
3.墓葬形制流行长方形竖穴土坑墓,葬式为仰身直肢葬。
4.出土陶器均为红灰陶素面器。
5.未发现安国类型(双马鞍口)陶器。
6.未出土铜器、铁器和装饰品。
依据上述几条,达勿村白土梁墓葬群的年代应在先周前为寺洼文化类型,寺洼文化分布范围很广,整个洮河流域都有出现,故洮河流域是寺洼文化值得关注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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