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璧的头牌替身
张海军
湖南地区已发掘的西汉墓葬数以千计,分布于全省各个地区,尤以长沙最为突出,这是由于长沙是西汉长沙国的首府所在地,故而墓葬最为集中。两汉时期,玉璧无论作为装饰用玉还是丧葬用玉,都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所以往往出土于大型墓葬中,而那些中小型墓葬则受限于汉代严格的等级制度,而少见玉器、铜器等品类。值得注意的是,在长沙地区的中小型汉代墓葬中,虽少见玉璧,但与之式样相仿而只是材质有别的滑石璧却十分多见。
长沙市博物馆共收藏有各类战国以降滑石器200余件,其中西汉时期的滑石璧多达75件,可以说收藏量在全国都是数一数二的。除此之外,长沙市的其他文博机构,比如湖南省博物馆、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以及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也有相当数量的滑石璧收藏。这么多滑石璧在长沙市西汉墓葬中出土,并且出土的墓葬基本都是中小型,这种现象似乎告诉我们,西汉时期长沙国境内除了王侯外的人们(基本以中小地主为主)对滑石璧是非常喜爱的。至于其原因则取决于两方面,其一是是湖南本土滑石矿产丰富,其二就是人们把滑石璧视为玉璧这一身份和地位象征品的替代物。
本文将对长沙市博物馆收藏的西汉时期的典型滑石璧从形制、纹饰等方面进行分类汇总,以求梳理出对其发展演变的大致脉络。
蛛丝马迹
根据所刻划纹饰的不同,75件西汉滑石璧可分为素面、云纹、菱形格圈点纹、方格纹、蒲纹以及圈点纹等(云纹和圈点纹单指器表仅刻划此类纹饰),其中以菱形格圈点纹和方格纹最多。
素面滑石璧共计2件。
云纹滑石璧共计3件。
刻划有菱形格圈点纹的滑石璧共计47件。由于圈点纹的位置不同可分为两类,即圈点纹位于菱形格相交处和菱形格中间两种,其中位于相交处的有45件,位于菱形格中间的有2件。
方格纹滑石璧共有19件。可细分为方格圈点纹、方格云纹以及方格乳钉纹等。方格圈点纹与菱形格圈点纹一样,亦可分为两类,其中圈点纹位于方格内的有7件,位于方格相交处的有7件。方格云纹有4件,均位于方格之内。方格乳钉纹仅见1件。
蒲纹滑石璧有1件。
以圈点纹为主题纹饰的滑石璧有3件。
在以上馆藏的西汉滑石璧中,蒲纹最少,素面以及仅刻划圈点纹和云纹的次之,菱形格纹和方格纹最多。这其中,菱形格和方格纹并不是单纯刻划于器表,而是与云纹、圈点纹一起作为纹饰装饰于滑石璧表面。并且菱形格和方格线条横竖分布数量也是不尽相同的,有的相同,有的会有1至2条差距。同样是云纹、圈点纹,但是由于装饰布局的不同,其年代往往也会有区别,这也正是现在学者们研究滑石璧发展演变的参考依据之一。
针对滑石璧的发展演变问题,已有多位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相关研究,比如有的是从纹饰演变角度入手,有的则从直径与好径的变化着手,还有的学者则将以上两种方法融为一体进行研究。
以纹饰演变为入手点的有罗炯炯和杨建芳等。其中罗炯炯在其《湖南西汉墓葬研究》一文中将湖南西汉墓葬出土的滑石璧分为四式:
Ⅰ式为云纹和圈点纹,不饰方格,流行年代为西汉早期早段;
Ⅱ式为圈点纹在方格或菱格内,流行年代为西汉早期晚段;
Ⅲ式为圈点纹在方格的交叉点上,时代为西汉中期及西汉晚期;
Ⅳ式为圈点纹在菱格交叉点上,流行年代为西汉晚期。
以直径与好径变化着手的有赵荦、谭登峰和社科院考古研究所等。其中,谭登峰经过研究后认为:
“战国至两汉时期,湖南地区出土各类璧的直径有由小变大的趋势。战国时期璧的直径在 10厘米左右;西汉早、中期,璧的直径基本在14至18 厘米之间;到了西汉晚期,璧的直径普遍在 20 厘米左右。”
除了直径有所变化外,他还认为:
“好径的变化则刚好相反,早期好径较大,而愈晚好径愈小。战国时期的好径多在3.5至5厘米之间;西汉早中期璧的好径则多在 2至3.5厘米之间;西汉晚期以后璧的好径则多在 2 厘米以下。”
至于将以上两种方法融为一体进行研究的学者有赵荦等,其在《略论汉墓出土的滑石器》一文中将西汉时期的滑石璧分为三期,前期直径较大,多为10厘米至20厘米之间,少数直径小于10厘米。按照其表面纹饰可以分为四种类型:
Ⅰ型为素面,表面没有装饰任何纹饰;
Ⅱ型表面刻划菱形方格,在对角线处饰圆圈纹;
Ⅲ型表面刻划菱形方格,在方格中刻划圆圈纹、勾云纹、涡纹、谷纹等;
Ⅳ型滑石璧的表件刻划棋盘纹、勾云纹等。
中期滑石璧Ⅱ型和Ⅲ型仍在使用,Ⅰ型和Ⅳ型基本已经消失不见。与西汉前期不同的是,Ⅲ型滑石璧的菱形方格中已不见勾云纹、涡纹、谷纹等装饰纹饰,几乎全为圆圈纹。这段时期大多数的滑石璧比西汉前期的滑石璧直径有所增加,已经超过了20厘米。西汉后期的滑石璧仅见Ⅱ型滑石璧,其他几类都没有出土,这段时期滑石璧的直径多在15厘米至25厘米之间。
根据以上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滑石璧的研究,笔者将长沙市博物馆收藏的西汉滑石璧作一粗略分期。首先,素面、云纹、圈点纹以及方格云纹滑石璧直径集中在9.6厘米至18.8厘米之间,好径也比较大,根据罗炯炯、赵荦及谭登峰三位学者的研究,这些滑石璧的年代应该定在西汉早期为宜;其次,圈点纹在菱形格和方格内的滑石璧,年代应为西汉中期;再次,圈点纹在菱形格或方格相交处的滑石璧,其直径最大的有19厘米左右,最小的仅为8.6厘米,而好径最大的有5厘米,最小的为1.5厘米。根据谭登峰的研究,西汉时期滑石璧的直径是有逐渐增大的趋势,好径则正好相反,而长沙市博物馆所收藏的滑石璧直径和好径的变化都符合这一时期的规律,故此类型滑石璧年代应该定为整个西汉时期,有早期,也有中晚期;最后,蒲纹滑石璧的年代根据墓葬其他器物推断,其年代为西汉早期。
惟此可替
玉璧的历史可追溯到新石器时代末期,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一是祭器和礼器,《周礼·大宗伯》有“以苍璧礼天”之说,表明璧是一种礼仪上的器物;二是国事中的礼仪馈赠用品;三是佩系,用作不同身份的标志;四是砝码用的衡;五是辟邪和防尸腐,常作为古代帝王的随葬品。
汉代出土的玉璧极多,但多为装饰用玉和丧葬用玉。汉墓中许多诸侯陵墓中都有大量的玉璧出土,常在玉衣的胸部、背部铺垫多块玉璧,玉璧上多装饰有谷纹、涡纹、蒲纹和夔龙纹等,材质多为青玉。出土玉璧的墓葬一般来说墓主的等级都较高,可见在两汉时期,玉璧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故而受到人们的追捧,尤其是经济富有但是政治地位不高的中小地主。但是从汉武帝开始,政治权力高度集中,用于维护中央集权的严格的社会等级划分也应运而生。由于政治原因而造成的社会等级划分,对玉器、青铜器等的使用限制是比较严格的,只有达到特定的等级才能使用一定级别的随葬品。
由于滑石与玉料在外表上有着相似之处,如都具有脂状光泽,多呈现白色或淡绿色,并且滑石在历史上从来没有被列为重要的玉材而被统治阶层所重视,所以,对象征社会等级的玉器的使用限制也不可能延伸到滑石上。于是,在政治上地位相对较低的中小地主阶层使用滑石璧作为玉璧的替代品葬入墓中便不会受到政权的限制。同时,中小地主在经济上也不似高级贵族那般富有,使用相对廉价的滑石璧随葬也符合其经济实力。
其次,由于湖南本土不产玉,故而能够使用玉璧的除了政治地位高以及经济较为富有的王侯一级外,中小地主则只能寻找其他质地可代替的实物,而湖南本土盛产的滑石则为这一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法。目前湖南省内已发现的滑石产地达25处,其中已探明矿床的就有城步县兰容、石门县东山峰、保靖县卡棚、浏阳县永和、醴陵县庵塘、玉屏山、耒阳县通林等7处。这些矿产虽说只是上世纪末查明的结果,但是从战国时期长沙就已经出了滑石璧等滑石质文物,而且在清代《湖南通志·食货志》中也有相应记载,这些都说明湖南地区盛产的滑石为滑石璧的生产提供了物质资源。
滑石璧在长沙地区西汉墓葬中较为常见,这是当时社会政治、经济以及资源现状的深刻反映。虽然这一时期南方整体发展水平还比较低,但是长沙作为西汉长沙国的首府所在地,其经济发展水平应该在南方诸地区中算比较高的,因此制作滑石璧的工艺技术以及消费能力也较其他地区显著。因此,这一地区的中小地主完全有实力去使用滑石璧,使其成为身份和地位的象征物玉璧的替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