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河北滦县;明代墓志;许庄;筮仕
【摘 要】明代许庄及其妻周氏墓志于上世纪60年代出土于河北滦县,其志文印证了民国《滦县志》关于明永乐元年滦州接受移民的记载,同时也反映出明代一个延续实行的官吏分配制度“筮仕”,为研究明代官吏分配制度以及滦县地方志的编纂等提供了重要的文字资料。
1992年,滦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在本县响镇征集到两方明代墓志,志主为许庄及其妻周氏。据调查,这两合墓志出土于上世纪60年代文化大革命初期,后被当地村民砌于墙内,征集时已残断,现收藏于滦县滦州文博馆。
(一)许庄墓志 青石质,由志盖与志石扣合而成,从志石与志盖上残存的铁锈痕推断,出土时曾有铁封。志盖近方形,竖行阴刻篆书5行,每行3字,内容为“明朝请大夫山西右参议许庄墓志铭”,周边用阴刻浅线圈围,线外为一周缠枝花卉(图一)。志石长65 厘米,宽 63厘米,厚10厘米,志文楷书,竖排35行,共1308字,详细记述了许庄的生平、业绩、祖籍、先祖及官职、学识等内容(图二)。
志文载:“大夫之先,南直隶苏州府嘉定县江湾第十一都二十八图依仁乡梁王土地下人,永乐初,有祖讳澄者以事迁滦,厥考晋,仕至闽藩理问,卒于官。”这里主要记述了许庄的祖籍以及祖上迁至滦州的时间。此记述与民国版《滦县志》关于明永乐初年由南向北移民的历史记载相吻合,虽然“以事迁滦”并未明确说明是因移民而迁,但结合史料的记载,仍然可以认定,永乐移民是其祖上迁滦的主要原因。同时,这段志文也证实了明代南直隶的基层地方行政建制是按州、县、都、图、乡等结构划分的。
志文对许庄的才具、学识等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大夫生而颖敏秀拔,孝让出于天性,年十二能说春秋大义,十四补廪员。下笔滔滔,顷刻数千言,属文赋诗未尝起草,一夜百咏梅花,驰名吟社。平生以文字著闻,其它天文地理、阴阳战阵之书,律吕兵刑、医卜纳甲之学,与夫诸子百家之蕴,星平象演之征,各造其妙。……其居官政教兼举,宽猛相济,以故在在,人多德之。”说明许庄在文学、诗赋方面颇有才华,同时兴趣爱好多样,广泛涉猎天文、地理、医学、法律、军事等多方面学识。
志文中的“弘治癸丑登进士第,筮仕临汾,历官少参”,反映了明代一种特殊的官吏分配制度“筮仕”。关于“筮仕”,《说文解字注》载:“筮, 易卦用也; 仕,宦也。”这说明,许庄是在明弘治癸丑年(1493)采用占卜的方法被放任到山西临汾任职的。关于用占卜法分配官吏任职地方的做法,《明史》有载:“孙丕扬,字叔孝,富平人。嘉靖三十五年进士。授行人,擢御史。……二十二年,拜吏部尚书。丕扬挺劲不挠,百僚无敢以私干者,独患中贵请谒,乃创为掣签法,大选急选,悉听其人自掣,请寄无所容。一时选人盛称无私,然铨政自是一大变矣。”[1]史料多认为“掣签法”为孙丕扬于万历二十二年(1594)首创,然而许庄墓志所记表明,明朝在孙丕扬以前的弘治癸丑年(1493)就已经采用此法分配官吏任职了。史籍中没有记载,应该是还没有形成定制,但至少当时已在实用此法了。
关于许庄的仕宦经历和生平业绩,志文载:“大夫家世在许氏源流,发身在进士登科录,政绩在两县长思碑,文章在晋省乡试录,著述在晋阳实录,筹谋在东辽臬司,功业在秦晋粮储,忠义在朝廷敕谕,详备于泾阳张蜀守之传,并临汾张中丞之表。”这些史料均有待进一步考证。
据民国版《滦县志》记载,许庄退隐后,仍从事文学、医学、方志学等方面的研究,晚年所著《养心鉴》一书,对中医养生学的研究和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此外,他还为滦州地方志的撰写进行了大量的资料搜集、整理工作,《滦县志》对此有“滦之有志,始自康衢许公”的记载。
许庄墓志的发现,印证了民国《滦县志》关于明永乐元年滦州接受移民的记载,证实了其关于许庄历史业绩记述的真实性,同时也反映出明代一个延续实行的官吏分配制度“筮仕”。它的发现,对于研究明代官吏分配制度以及滦县地方志的编纂历史等提供了极其重要的文字资料。
据《历代职官表》记载,明代朝议大夫是从四品,而朝请大夫为正四品。依据许庄妻周氏墓志关于“钦差总督粮储山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右参议朝议大夫”的记载,在周氏去世时的“大明正德十五年”(1520),许庄的官职为从四品,到许庄去世时的“嘉靖壬寅”(1542),他的官职已是正四品的朝请大夫。
许庄墓志的撰文者是赐进士出身的中顺大夫、顺天府丞、前巡按直隶监察御史、蒲坂景溱。此人在史籍中未能查到相关记载,但根据史料中关于都察院职能的记载可知,作为监察御史,其官阶虽然不高,但有时甚至可以定谳一些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明史》记载:“十三首监察御史,主察纠内外百司之官邪,或露章面劾,或封章奏劾。在内两京刷卷,巡视京营,监临乡、会试及武举,巡视仓场,巡视内库、皇城、五城,轮值登闻鼓。后改科员。在外巡按,北直隶二人,南直隶三人,宣大一人,辽东一人,甘肃一人,十三省各一人。”[2]外巡按一职,北直隶仅设二人,而中顺大夫在明朝则是位居正四品的官员[3],可见景溱其人当时是有一定实权和影响力的人物。书丹、篆盖者是中书舍人李宏。中书舍人,据《明史·职官三》载:“中书科,中书舍人二十人,从七品。直文华殿东房中书舍人,直武英殿西房中书舍人,内阁诰敕房中书舍人,制敕房中书舍人,并从七品,无定员。”[4]由此可知,李宏的官职虽仅为从事书写工作的文职人员,但也算是高层人士了。许庄病卒后,能得到祖籍山西蒲坂的巡按直隶监察御史景溱为其撰写墓志,与其长时间供职山西关系很大,能请中书舍人为志文书丹,可见许庄有一定的历史背景和社会地位。
(二)周氏墓志 形制与许庄墓志大致相同,亦为青石质,近方形,由志盖和志石扣合而成。长52厘米,宽49厘米,厚9.5厘米。志盖竖行阴刻楷书7行49字,内容为:“钦差总督粮储山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右参议、朝议大夫许庄妻周氏之墓。大明正德十五年岁次庚辰四月十六日癸酉志。”(图三)志石为竖行阴刻楷书12行163字,简单记述了周氏生平及与许庄的相关情况(图四),是许庄墓志研究的重要补正资料。
附录一:许庄墓志录文
明朝请大夫、山西右参议许公墓志铭
赐进士出身、中顺大夫、顺天府丞、前巡按直隶监察御史、蒲坂景溱撰文,中书舍人李宏书丹并篆盖
嘉靖壬寅仲冬六日,适当长至滦,朝请大夫、山西少参许公卒于家,享年八十有六。越明年癸卯三月二十九日,葬于城南许家山龙溪河上。其孙言持宪副段公续所撰行状,恳走以志。走与大夫有世雅,且数辱教诲,闻讣自不释然。按:大夫之先,南直隶苏州府嘉定县江湾第十一都二十八图依仁乡梁王土地下人,永乐初,有祖讳澄者以事迁滦,厥考晋,仕至闽藩理问,卒于官。大夫讳庄,字德征,号康衢子,又号自知山人,晚年号无名野叟。大夫生而颖敏秀拔,孝让出于天性,年十二能说春秋大义,十四补廪员。下笔滔滔,顷刻数千言,属文赋诗未尝起草,一夜百咏梅花,驰名吟社。平生以文字著闻,其它天文地理、阴阳战阵之书,律吕兵刑、医卜纳甲之学,与夫诸子百家之蕴,星平象演之征,各造其妙。弘治癸丑登进士第,筮仕临汾,历官少参。其居官政教兼举,宽猛相济,以故在在,人多德之。其状曰:大夫论道似邵尧夫,论事似司马君实,记事似范淳夫,心志似范文正公,诗赋似司空表圣,出处似钱若水,信不诬也。段公岂欺我哉。初走叨甲第,回过平阳,见吾乡冢宰韩老、司徒隋老二先达,曰:士之仕吾乡者,如许侯不多见也。韩曰:吾曾铨衡时,许侯为当道交荐,吾为晋人留之,此所以不果于行取矣。既而接吕泾野、韩苑洛二先生,备云:生官谷成汤庙,盐池渠堰,厥绩懋昭,人闻诸父老曰:不有许侯,孰冒后德。迨谒晋□诸□室山阴殿下,曰:汝自京来,知许别驾动静乎?彼有经天纬地之学,有出将入相之才,急流勇退,真神仙中人。至□寝食未忘,其见重于时如此。戊戌秋,走驭豸东巡,于道晤大夫同乡王横阳道长,又知其大夫林下之事焉。解组归滦三十余年,诗酒娱情,耕薅治生,无所事事,恬退自高。其居家处乡节俭谦恭,肃肃雍雍,九族沐饫,四民钦崇,流风丕变,四礼攸同。其应事接物方员莫适,喜怒不形,浑然无迹。俗乎有容,虽亲炙之者,莫得以窥其涯,况其他乎?好问好察,不骄不诌,虽刍荛之辈,亦必以询其至理,况有道乎?及走丞京兆府,寅长高滦汀,大夫之令亲,尝云:大夫有摄生之术,却老之方,且自少至老,脱发蜕甲,毫末不遗,囊以殉葬。卒之日,乡人曰失所,士人曰失宗,举相悲悼意,亦可以占其孝矣。大夫家世在许氏源流,发身在进士登科录,政绩在两县长思碑,文章在晋省乡试录,著述在晋阳实录,筹谋在东辽臬司,功业在秦晋粮储,忠义在朝廷敕谕,详备于泾阳张蜀守之传,并临汾张中丞之表,走文何赘耶。大夫配周氏,故星子县尹周公让之女;继配吴氏,无出。子曰禄,博闻大蕴,青云弗果,本业太学,娶临邑县尹高公璁之女,讳素贞,即滦汀公之女叔也;继娶王氏,名平和。孙三人:孟曰言,娶上虞县尹谢公纲堂孙女,名庆□;仲曰吉,娶省祭周茂女,讳庆善,继娶国子生欧阳之妹,名庆隆;季曰召,娶国子生郝公孝忠之女,名□□。俱充滦庠弟子员,克绍前修,恪守先业者也。皆王氏所出。孙女三人,出于高者有二,长适平凉守王公蕃之子梦白,次适金华守郝公隆之孙宗哲;出于王者有一,适国子生吉佑。曾孙二人,曰炳者,言出也;曰灿者,召出也。曾孙女二人,曰芝昆,曰兰昆,尚在髫齿,皆言所出。呜呼!若大夫者,出有益于国,退有裨于乡,生有所为,死无所愧。然其盛德大业,丰功懋绩,难以尽悉,特据其诸公相询者并来状而次第之,用以传于贞珉。外奏议诰□及文集诗集、词赋手集,除滦志各志已行,犹有若干卷,以俟夫雅风者取焉。□铭于左,铭曰:惟德惟贤,国家有庆;霜德冰操,云心月性;博学血名,顺乎其正。其衢行也显诸仁,其名递也藏诸用。述其行难以悉其人,终其身莫能述其行。乐斯丘以寓形,神□天而光映。
大明嘉靖二十二年岁次癸卯三月吉日。孝孙许言、许吉、许召,曾孙许炳、许灿同立
附录二:许庄妻周氏墓志录文
周氏讳德,字永臻。其先南直隶常州府无锡县人,永乐中迁于北直隶永平府滦州长乐屯民籍。于天顺四年庚辰岁三月初九日戌时生,成化十年甲午岁正月十六日适许氏。考讳晋,福建布政司理问,授从仕郎。母张氏,封孺人。正德十五年庚辰二月十五日终,享年六十有一。本年四月十六日癸酉,葬于本州城南兴利屯里。子一人,讳禄;妻高氏,蚤逝;继娶王氏,生孙二人,长曰言,次曰吉。
大明正德十五年四月十六日志
资料整理:赵立国、周国立
摄影:周国立
执笔:赵立国、周国立
[1]《明史》卷224列传第一百十二《孙丕扬》。
[2]同[1],卷73志第四十九《职官二·监察御史》。
[3]《历代职官表·历代职官简释·中顺大夫》。
[4]同[1],卷74志第五十《职官三·中书科》。
〔责任编辑:许潞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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